杭州购房落户现在还可以办理吗?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

1.购房时间:
①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
②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③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2.购房金额:
①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区域内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③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④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
3.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还清剩余贷款。
注:
2016年9月28日之后购买的房产不享受购房落户政策。
所需材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契证、土地使用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房产证);
4.购房发票及合同;
5.无传染病体检报告;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落户流程:

温馨
温馨提示:
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通过“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杭州的,应将其户籍退回原户籍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