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验室危险材料的风险评估
细菌、病毒、真菌或其他感染性病原因能导致疾病,多年以来成为医学、兽医学、微生物学等领域广泛研究的对象。由于这些病原体对人类、动物或其他生命形式具有致病性,所以,不同病原体及其不同使用方式都有可能带来风险。WHO《生物安全手册》、GB 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均对实验室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进行了分级。病原体的风险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包括病原体引起疾病的严重程度、感染途径、毒力以及感染性等。其他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具有有效治疗方法、能否通过免疫预防、传播媒介、所操作病原体的数量、病原体是否为本土疾病,以及对其他物种(包括植物、昆虫等)的可能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可能产生的经济、环境影响。此外,还要考虑实验室应用感染性病原的形式,在培养基上大量培养和收获高浓度的病原体所引起的风险,比用同样病原体仅在载玻片涂片、染色、镜检所产生的风险要大得多。不正常使用或未经试验证实的异常操作,也会对风险程度产生影响。WHO和国家相关标准根据病原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体分为4类,见第一章第二节。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所操作的病原体种类和数量对病原体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出正确评估。
进行风险评估是选用适当防护水平开展微生物研究工作的关键环节。实验室,尤其BSL-2实验室,应通过详细、全面的风险评估决定所操作的病原体是否需要在更高级别防护设施中进行。因此,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在开展工作前,应根据实验室拟操作的病原体和实验活动,由对操作病原体特性、设备和操作程序、动物模型、屏障设备和设施等最熟悉且有适当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内容有: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效应(反应)关系、致病性(包括急性与远期效应)、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相关实验数据、流行病学资料、预防和治疗方案等;拟从事活动的风险评估,包括对化学、物理等的风险进行评估;实验室本身或相关实验室已发生的事故分析;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不限于生物因素),包括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如合同方人员)的活动;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风险;适用时,实验动物相关的风险;人员相关的风险,如身体状况、能力、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被误用和恶意使用的风险;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危险发生的概率评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后果分析;确定可接受的风险;适用时,消除、减少或控制风险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及采取措施后残余风险或新带来风险的评估;适用时,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应程度评估;适用时,应急措施及预期效果评估;适用时,为确定设施设备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开展运行控制提供的输入信息;适用时,降低风险和控制危害所需资料、资源(包括外部资源)的评估;对风险、需求、资源、可行性、适用性等的综合评估。
此外,应对从事实验活动的危险性和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