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9.1 利润 利润率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利润 利润率[i]
同垫支总资本相比,当作这个总资本的产物的剩余价值。马老师把利润称为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
剩余价值本来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的产物,是可变资本增殖的结果。但资本家在计算企业的盈利大小时,不是把商品价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同可变资本相比,而是同垫支总资本[ii]相比。资本家认为,他的盈利是由他所垫支的全部资本产生的。这样,把剩余价值当作是垫支总资本的产物,便取得了利润的形态。由此可见,利润和剩余价值本来是一样的东西,不过剩余价值在转化为利润之后,便取得了一个歪曲的“神秘化的形态”[iii],掩蔽了自己的真正来源。
以剩余价值和垫支总资本相比的百分数,就是利润率。它和剩余值价率不同,剩余价值率表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而利润率只表示资本家的盈利程度。由于剩余价值率是将剩余价值同可变资本相比的百分数,而利润率则是将剩余价值同全部垫支资本相比的百分数,因而利润率总是小于剩余价值率。例如,某企业的垫支总资本为二十万元,其中十六万元为不变资本,四万元为可变资本。假定一个周期完成后所得到的剩余价值为四万元,则剩余价值率为百分之一百,而利润率却只等于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利润率是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的。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36页。
[ii] 包括尚未消耗的部分。
[iii] 马克思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