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只能被理解,不能被消除?读《偏见》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创作的长篇小说,问世这么多年,被改编最好看的影视版,我认为是2005年凯拉·奈特利主演的那个电影版。
这凯拉·奈特利是何许人也?就是《加勒比海盗》的那个女主角。为什么觉得这个版本好呢?核心原因就是因为女主角好看啊!因为《加勒比海盗》的成功,我也会将好感投射到主角的其他作品上,咱们可以姑且认为这种一种“光环效应”。
那么,我的这种观点是否算“偏见”呢?如果从【Prejudice】的【 Pre+judice】,也就是“预先裁决”看,这不算。而且,“偏见”的定义往往强调的是“对某一个人或团体所持有的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消极否定的态度”。
于是,我有时会很好奇这个定义衍生出的细节,有谁能裁决【公平】和【合理】呢?

其实关于【偏见】,出版于1954年、由大佬奥尔波特撰写的《偏见的本质》已经从原理部分做了足够深度的解析,书中关于【偏见】的定义——“对属于某群体的个体持有一种厌恶或敌对的态度,仅仅因为他属于该群体,就被推定具有人们归于该群体的那些令人反感的特性” ,这似乎有点绕口,如果从概率论的角度看,可以粗暴理解为,夸大了某样本的特征,以至于认为样本中的所有个体均具备样本特征。
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各种歧视由来已久、蔓延全球,虽然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个人或组织大声呼吁,但想想所有歧视的心理学、社会学根源,就知道“偏见只能被理解,不能被消除”。

就以江苏为例,苏南与苏北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会引发“人口虹吸现象”,有钱或没钱的人会基于各种原因来到综合实力更强的城市,那么,在城市发展速度滞后于人口流入速度的前提下,必然会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最明显的,就是本地人对非本地人的歧视。那么,这种歧视就是毫无缘由的吗?非本地人这个群体中的少数因为素养不够、知识水平低等原因引发大众厌恶的言行举止,造成【非本地人】这个群体被贴上【标签】——这种现象,真的是可以消除的吗?
跳转到国外,可能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种族歧视,白种人歧视黑种人、亚裔、拉丁裔和原住民。最近一段时间闹的比较大的自然是“弗洛伊德之死”。
以我个人之见,当代我们能看到的各种外国新闻,能接触到的是否是【事件的全貌】是个很存疑的问题,而且,大多数外国新闻也真的只是“新闻”——知晓与否并不影响个人生活。

当然,所有的【信息】本身属于媒介,我们可以通过画面、文字等去“揣摩”另一个维度的零零总总——比如,这本由美国人珍妮弗·埃伯哈特博士(Dr. Jennifer Eberhardt)所著的《偏见》一书。
珍妮弗是位黑人,且是世界知名心理学家,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美国两院院士,但《偏见》涉及心理学部分的原理阐述并不多,全书更多的是案例,很多案例触目惊心——书中提及,作为斯坦福大学教授和哈佛大学博士毕业生的她,曾在博士毕业典礼的前一晚被无故抓进监狱。
这说明,即使标榜“全球最重视人权”的美国,拥有相对显赫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也并不能保证自身遭遇种族主义的侵害。

坦率地讲,由于《偏见》全书都是关于“偏见的案例”,同时,由于作者在书中也没有提出她认为的【解决方法】,作为国内读者,阅读此书可能只是知晓“黑人在美国遭遇过哪些歧视”,【启发性】并不明显。
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只要人与人之间的素养、学识、社会地位等存在差异,偏见(歧视)就必然存在,《偏见》在美国的出版能从根本上缓解种族主义的侵害性吗?我认为不会。同时,政客们倒会以此书(和书中的案例)作为工具,来为自己谋利——没准儿他们自己就是不漏声色的种族主义者。

总的来说,如果是一位想要了解美国种族主义现状或者需要为论文寻找素材(参考资料)的读者,《偏见》这本书真的挺适合仔细阅读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