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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起诉:什么是竞业限制?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后果如何?

2023-06-27 13:22 作者:谨慎的小蜗牛  | 我要投稿

对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在职期间掌握了公司大量机密信息,如果不预先在劳动合同中对相关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进行约定,那么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自行创业或前往竞争对手的企业任职,将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为了合法的维护原公司利益,《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公司是否应当与每位员工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签订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案例摘要:莹莹是某医院的职工,在2012年入职后与医院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医院再次与莹莹签订十年期的劳动合同,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协议中明确莹莹无论何种原因从医院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锦州地区与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与医院有竞争关系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工作,但并未明确竞业禁止期内的补偿费用。

2019年,莹莹辞职后前往盘锦地区某医院入职。在向原单位索取竞业禁止补偿金时,双方发生争执,后莹莹将原工作单位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竞业禁止两年内的补偿金。

经法院审理认定,虽然医院主张莹莹仅是单位的技术岗位职工,并非法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具备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主体资格,但是医院以防止人才流失为目的,限制了莹莹辞职后的谋生能力,且《竞业禁止协议》是双方共同签署的,应当有效。虽然协议中未对竞业限制期内的相关补偿标准作出约定,应根据法定的离职前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0%支付,判决医院向莹莹支付补偿金两万余元。

竞业禁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就像文章开头讲到的,竞业限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掌握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从事相关行业将会对原公司利益带来巨大影响,但是为何作为普通员工的莹莹,在与医院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呢?

一是签署的动机分析。作为医院,肯定想留住更多的、专业素养较高的职工,以此来扩大医院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并借此增加收入。基于此,医院与莹莹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且协议中明确说明莹莹辞职后不能在本地区从事相应医疗岗位。

二是签署过程分析。医院与员工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共同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虽然莹莹不是法条中所规定的高级人员,但是医院与其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那就表明其所从事的岗位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质,莹莹并未表示反对,双方已经实际履行的,那么该协议有效。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是签署后果。莹莹再次求职的过程中,选择了另一地区的医院工作,这也是考虑到了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足以表明竞业禁止协议对莹莹的劳动自由权产生了影响,凡有损失必有补偿,所以医院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如何计算呢?《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6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法院应予支持。

从本条规定可以再次看出立法者的态度,即竞业限制将会对劳动者辞职后的谋生、再就业产生一定影响,那么用工方就应当支付补偿金。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岗位,与公司签订高于30%的补偿金额。

通过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作为用工方应当审慎的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于公司的高级别人员来说,其掌握了大量公司的内部信息,一旦离职从事相关行业,将会极大的减损公司竞争力,在此情况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但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了竞业限制期为2年,如果签订的时间过长,难免会让法官以为用工方过度排除劳动者权利,出现协议无效的后果。

另外实践中很多公司采取了大量的、一刀切式的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无疑会给公司带来较多的法律纠纷,增加公司运营成本。而且,将一些简单的内部工作项目通盘列为机密,在诉讼中也很难得到法官支持。所以用工方滥用竞业限制协议的,难免落得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局。我们作为广州法律人,希望以上见解对大家日后法院起诉有帮助,无论劳动仲裁还是合同纠纷,多完善一点证据,就减少一点打官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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