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06-国家赔偿


06-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程序问题
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法进行协商
救济
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身权、财产权遭侵犯(无须确认行为违法)
2年内提出赔偿申请(书面or口头)
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2个月)
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0日
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
赔偿义务机关为上一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
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2个月)
30日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司法审查程序
中级以上法院设立赔委会
本院3人以上审判员组成
组成人数为单数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赔偿请求人向赔委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1至2人作为代理人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
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制作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决定书由由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决定错误的纠正(= 再审的启动)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生效后,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法院指令,赔委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法院赔委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可上可下(法院系统内部)
最高检对各级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决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法院赔委会提出意见,同级法院赔委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