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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书与家庭图书馆(大):说借书

2023-03-29 07:49 作者:花乃屋因果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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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事如混合起来想,常有不可思议处。

比如“书与老婆概不外借”,但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妻子到底是可借还是不可借呢?或该是“书与兄弟概不外借”罢。而又有“借人手”、“需一些人手”之说了,可见手足也未必不可借。不过,今日观之,“老婆”和“兄弟”原不属于自己,自是不能“借”的。——如此,便不妨将“书”作为非己之物,因此借与不借便不由自己作主。

叶德辉的“书与老婆概不外借”,将书与老婆并称,不是他独家的发明。袁枚《随园诗话》卷九第九一条载秦涧泉(有部电视剧《浪迹天涯》,主角便是他)哭好友诗,就有「妻子半船归海峤,图书千帙付蒿莱」的句子。


2

自古藏书的命运,无非是散失。天一阁所以能保全,据说有一条就是“书不外借”,要看只在里面看。古人因此有“借书二痴”之说。如鲁迅的《古小说钩沉》辑南朝梁殷芸《小说》,便从《海录碎事》卷十八中辑出一条:

杜预书告儿:古诗“有书借人为可嗤,借书送还亦可嗤”。

这事到了唐代,“嗤”就变成了“痴”,大约“嗤笑他人”与“笑他人痴”是一回事。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

今人云,借书、还书等,为二痴。据杜荆州书告耽云:“知汝颇欲念学,今因还车致副书,可案录受之。当别置一宅中,勿复以借人。古谚云:有书借人为嗤,借人书送还为嗤也。”

这里的记载更详细些,“勿复以借人”,以免“为(别人)嗤”。(“耽”指杜耽,杜预第三子。)元李治《敬斋古今黈》卷五:

今人以有书借人、借书还人为二痴。此出于殷芸小说,云:“杜预书告儿:古诗有‘书借人为可嗤,借书送还亦可嗤’。”虽痴嗤两字不同,而意则同之。

有趣的是杜预人称“武库”,所谓“无所不有”(《资治通鉴》卷八十《晋纪》二咸宁四年七月:「预在尚书七年,损益庶政,不可胜数,时人谓之"杜武库",言其无所不有也。」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在唐之前,又有博学多通号为“武库”者,能处军国之要计无遗矣,其智识为何如?」),对书倒是十分怜惜。

杜预之事,恰好借用殷芸同时代的文学家到溉的一句诗「善说理无穷,借书心靡诲(《仪贤堂监策秀才联句诗》,《初学记》卷二十《举荐第四》作“梁刘溉等”,《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十七注此首说“《诗纪》九十二并作刘溉”)来概括。唐代吴人《咏痴》有「还书复借书」之句(唐张鷟《朝野佥载》卷四、《太平广记》 卷二百五十五:「唐郑愔曾骂选人为痴汉。选人曰:“仆是吴痴,汉即是公。”愔令咏痴。吴人曰:“榆儿复榆妇,造屋兼造车。十七八九夜,还书复借书。」)。辛弃疾也说:「古为不作借人痴,有朋只就云窗读。(《归朝欢·寄题三山郑元英巢经楼,楼之侧有尚友斋,欲借书者,就斋中取读,书不借出》,案:辛弃疾另有《玉楼春·寄题文山郑元英巢经楼》和《蝶恋花·用赵文鼎提举送李正之提刑韵送郑元英》两首,“三山”或当为“文山”)近人杜芷芗则逆用此意:「收藏君岂夸千顷,酬赠仆常负二痴(《感谢冶盦先生借书》)。“二痴”即“借书是一痴,还书是一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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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于“借人痴”一说上的反驳,大体可分为三种。

一是承认有借人痴之是,但借给爱书人亦有好处。如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一《治家第五》“借人典籍”条注四:

吕希哲《吕氏杂记》上:“予小时,有教学老人谓予曰:‘借书而与之,借人书而归之,皆痴也。’闻之便不喜其语。后见《颜氏家训》说:‘借人书籍,皆当爱护,虽有缺坏,先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王士禛《居易录》三:“《颜氏家训》云:‘借人典籍,皆当护惜,先有残缺,就为补缀,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此真厚德之言。或谓还书一痴,小人之言反是。”

所以《晋书》卷三十八《司马攸传》:「以礼自拘,鲜有过事。就人借书,必手刊其谬,然后反之。」清惠栋《九曜斋笔记》卷三“借书画”条:「陶弘景借人书,随误刊定。」借书而帮人勘正谬误,正是爱书人的行为。

二是直指“借人痴”之非,“本来一此物,何必惹尘埃”。比如上面的曹溶就说「时贤解借书,不解还书,改一瓻为一痴」。这个“一瓻”是什么意思呢?

北宋方勺认为痴、嗤是瓻的讹字,瓻又可作鸱,《泊宅编》卷十:

李济翁曰:“案《王府新书》:杜元凯遗其子书曰:‘书勿借人。’古人云借书一嗤,还书二嗤。嗤,笑也。后讹为‘痴’字,而增至四,谓借一痴,借之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前辈又以“痴”为“瓻”。瓻,酒器也。盖云借书以一瓻酒,还之亦以一瓻酒。“瓻”通作“”。吴王取马革受子胥尸,沉之江。颜师古曰:“即今之盛酒夷幐。”

何薳《春渚纪闻》卷五“瓻酒借书”条也说:

杜征南《与儿书》言,昔人云:“借人书一痴,还人书一痴。”山谷《借书》诗云:“时送一鸱开锁鱼。”又云:“明日还公书一痴。”常疑二字不同,因于孙愐《唐韵》“五之”字韵中“瓻”字下注云:“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借书,盛酒瓶也。”又得以证二字之差。然山谷“鸱夷”字必别见他说。当是古人借书,必先以酒醴通殷勤。借书还书,皆用之耳。

黄庭坚的诗是《闻致政胡朝请多藏书以诗借书目》,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二引《艺苑雌黄》,文句稍有不同:

山谷诗云:“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鏁鱼,莫惜借行千里远,他日还君又一鸱。”然则借书一鸱,用鸱字为胜。

《渔隐丛话》又引严有翼《艺苑雌黄》考订“四痴”之非:

李济翁《资暇集》云:“假借书籍云,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又《玉府新书》:“杜元凯遗其子书曰:书勿借人,古谚借书一嗤,还书二嗤。后人更生其辞,至于三四,因讹为痴焉。”《缃素杂记》载此二事,云:“痴之与嗤,其义略同。或曰佣书者之误。”予谓此二字皆非,按《广韵》云:“瓻,丑饥切,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之借书盛酒瓶。”则借书一瓻,当用此字。或又用鸱字者,鸱夷亦盛酒器也,所谓鸱夷滑稽,腹大如壶,尽日盛酒,人复借沽,盖此物也。

王楙同意此说,并补充了几条诗证,《野客丛书》卷十一:

李正文《资暇集》曰:借书籍,俗谓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又杜元凯遗其子书,曰“书勿借人。古谚云:‘借书一嗤,还书一嗤。”后人生其词至三四,讹为痴。或曰痴甚无谓,当作瓻。仆观《广韵》注、张孟《押韵》,所载瓻字,皆曰“借书、盛酒器也。”故曾文清公《还郑侍郎通鉴诗》曰“借我以一鉴,饷公无两瓻”。然又观鲁直诗曰“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锁鱼”,苏养直诗曰“休言贫病惟三箧,已办借书无一鸱”,又曰“去止书三箧,归亡酒一鸱”,曰“惭无安世书三箧,滥得扬雄酒一鸱”。乃作鸱夷之鸱。近见《渔隐后集》亦引黄诗为证,与仆暗合。

明俞弁《逸老堂诗话》卷上:

古有“借书一痴,还书一痴”之说。“痴”本作“瓻”,贮酒器也。後人讹以为“痴”字。宋人艾性父《从高帝臣借书》诗云:“校雠未必及三豕,还借最惭无一鸱”。“瓻”字义同。借时以一鸱为贽,还时以一鸱为谢耳。

三则说不光“痴”是误字,就连借书不对这件事也是错的。曾慥力持此说,以为借书者义也,还书者礼也,说“痴”乃是“刻薄子妄改”,其《高斋漫录》中说:

俗语云:“借书与人一痴,借得复还为一痴。”尝力辨此语,以为有无相通,义也,贷而必还,礼也,尚何痴。后果见王乐道从钱穆父借书一帖云:“出师颂书函中最妙绝。古语云:借书一瓻,还书一瓻,欲两尊奉献,以不受例外物,固不敢陈续。”后又览《唐韵》瓻字下注乃云:“古者借书。以是盛酒果。”知非痴字也,故予有送还考古图诗云“悬知插架有万轴,颇恨送还无一瓻”,用此事。洪驹父又云:“痴瓻二事两出,疑痴字刻薄子妄改尔。”

邵博的看法如出一辙,借书还书,于理甚合,于情甚通,《见闻后录》卷二十七:

俗语借与人书为一痴。还书与人为一痴,予每疑此语近薄,借书还书,理也,何痴云?后见王乐道《与钱穆四书》:“出师颂书函中最妙绝,古语:借书一瓻,还书一瓻,欲以酒二尊往,知却例外物不敢。”因检《说文》,瓻,抽迟反,亦音絺。注云:酒器。古以借书,盖俗误以为痴也。

周煇议论甚密,《清波杂志》卷四首先说:「借书一欷,还书一欷,后讹为痴,殊失忠厚气象」,继而说「书非天降地出,必因人得之,得而秘之,自示不广,人亦岂肯以未见者相假」,直言不相互借书,秘书不得流传,反而令书有“失传”之虞,继而议论道:

唐杜暹家书末自题云:“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道,鬻及借人为不孝。”鬻为不孝可也,借为不孝过矣。

然煇手抄书,前后遗失亦多,未免往来于怀。因读唐子西(庚)《失茶具说》释然,不复芥𦷾。其说曰:吾家失茶具,戒妇勿求。妇曰:“何也?”吾应之曰:“彼窃者,必其所好也,心之所好则思得之,惧吾靳之不予也,而窃之,则斯人也得其所好矣。得其所好则宝之,惧其泄而秘之,惧其坏而安置之,则是物也得其所托矣。人得其所好,物得其所托,复何言哉?”妇曰:“嘻,是乌得不贫!”

煇亦云,聚而必散,物理之常;父兄藏书,虽恐子弟不读、读无所成,犹胜腐烂箧笥,旋致蠹鱼之变。陈亚少卿藏书万卷,名画一千馀轴,晩年复得华亭双鹤及怪石异花,作诗戒其后曰:“满室图书杂典坟,华亭仙客岱云根,他年若不和根卖,便是吾家好子孙。”亚死,悉归他人。

他说,丢失书籍当然是让人心疼的,但也不必视“借书”为猛虎,一听借书就如临大敌,须知书有其命运。他举了北宋唐庚的《失茶具说》为例,以为有借不还,至少是有所好;有所好而不敢还,至少是有所惧:有所好则会保存好,有所惧则能不损毁,所以「人得其所好,物得其所托」,反而是件好事(《铁齿铜牙纪晓岚》第二部第35集和珅说“卢大人颇有古人的温良敦厚之风”,这个“温良敦厚”恐即指此)。这是十分通达的看法。而且,就算藏书万卷,身后恐怕也「悉归他人」,一时宝爱也仅是过眼烟云罢了。

明陆容进而说,如所借其人,则无所不可,反正自己也读不完,读不完而借人,其实有“推己及人”的美德,《菽园杂记》卷九:

积书不能尽读,而不吝人借观,亦推己及人之一端。若其人素无行,当谨始虑终,勿与可也。世有借书一痴,还书一痴之说,此小人谬言也。痴,本作瓻,贮酒器。言借时以一瓻为贽,还时以一瓻为谢耳。以书借人,是仁贤之德;借书不还,是盗贼之行。岂可但以痴目之哉!

4

正因为破除了不可借书的迷思,借书也以学术交流的姿态成为美谈。如清代陆以《冷庐杂识》卷四就说:

藏书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读。唐杜暹云“鬻及借人为不孝”,语何隘也!宋李常积书万卷于庐山,以遗后之学者。不藏之藏,其识远,其量宏矣。

豁达而开明。李常即苏东坡著名的《李氏山房藏书记》所说的李氏。而袁枚《黄生借书说》的“非借不能读”也为人所知。《燕山夜话》四集《有书赶快读》中摘明代无名氏《泽山杂记》一条景清的故事,即告诫人不可“藏而不读”,则同时的焦竑《玉堂丛语》之五也有差不多文字(只少一句话,易“清”为“公”):

景清游国学时,同舍生有秘书,公求而不与,固请,约明旦即还书。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假书于汝。”生忿,讼于祭酒,公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灯窗所业书。”即诵彻卷。祭酒问生,生不能诵一词,祭酒叱生退。公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相戏耳。”

有书的人常不读书,读书的人常不有书。鲁迅用的《海录碎事》卷十八有一条有趣的记载(未详出处):

匡衡好学,邑有富民,家多书,与之佣作而不取直,曰:“愿借主人书读耳。”遂博览群书。

但《西京杂记》卷二有大体相同的记载「匡衡字稚圭,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邑人天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这个匡衡就是“凿壁偷光”的那个。他看的书是借的,看书用到的光亮也是借的,可谓贫乏极了,但如此依旧好学不倦,乃成大家。而今天我有些书却不能读,还老想着买书,因买不了或买不到书而自以为苦,实在叫人汗颜。

此外,《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服虔注曰:「今有《西京杂记》者,其书浅俗,出于里巷,多有妄说,乃云匡衡小名鼎,盖绝知者之听。」诚然,笔记小说未必可信,不过将“匡衡”的名字换过,仍是篇漂亮的小说,勤学的精神也叫人动容。

《元史》卷一百九十六记载了一个效仿者:

赵弘毅字仁卿,真定晋州人。少好学,家贫无书,佣于巨室,昼则为役,夜则借书读之,或闵其志,但使总其事而不役焉。

焦竑另有《国朝献征录》一书,其卷八十也记载了一位过目能诵的黄钺:

黃钺字叔扬,苏州常熟人,少明敏好学,家无藏书,日游市肆中,见书不问今古即借观之,或竟日不归……杨濙者,元末隐士也,尝避雨泊舟钺舍旁,窥见钺持书倚檐读不辍声,乃就视之,曰:“竖子好学至此哉!日能读几何?”钺答曰:“苦无书读,过目不能忘也。”濙曰:“我有书在洋海店,去此不远,竖子能从吾游乎?”钺喜再拜,即从濙入舟,至其舍,与数册书去。自是数数来易。濙怪其频,举所借书问之,悉记忆无忘者。濙大喜,曰:“吾插架书不下万卷,不能举付汝,汝当就吾舍读。”因令其子福,同室而居者三年,遂尽其书。

如果说书肆读书事同写《论衡》的王充(亦参看《燕山夜话·这是不是好现象》引《后汉书·王充传》)的话,那么速读之能力就近乎裴诹之的故事。《北史》卷三十八(又《北齐书》卷三十五,无“让之次弟”四字;并见《册府元龟》卷七百九十九)

让之次弟诹之,字士正,少好儒学,释褐太学博士。尝从常景借书百卷,十许日便返。景疑其不能读,每卷策问,应答无遗。景叹曰:“应奉五行俱下,祢衡一览便记,今复见之于裴生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五庆历二年二月丙戌:

师民,临淄人也。……家贫,借书读已辄还,人怪其速,叩问皆已成诵。

有人有书而不能读,有人无书却一读即诵,过目不忘。有书则幸耶?无书则不幸耶?实在不能不叫人深思。因此元代辛文房《唐才子传》卷八发出议论说:

汪遵,泾之一走耳。拔身卑污,夺誉文苑。家贫借书,以夜继日,古人阅市偷光,殆不过此。昔沟中之断,今席上之珍,丈夫自修,不当如是耶?与夫朱门富家,积书万卷,束在高阁,尘暗签轴,蠹落帙帷,网好学之名,欺盲聋之俗,非三变之败,无一展之期,谚曰:"金玉有余,买镇宅书。"呜呼哀哉!

李渔《闲情偶寄·居室部·墙壁第三》有“墙壁论”颇可移评借书:

俗云:“一家筑墙,两家好看”。居室器物之有公道者,惟墙壁一种,其余一切皆为我之学也。……其实为人即是为己,人能以治墙壁之一念治其身心,则无往而不利矣。

“为人即是为己”,故曹溶有“流通古书约”,《清稗类钞·鉴赏类》“曹秋岳有流通古书之约”条:

然其间有不当专罪吝惜者,时贤解借书,不解还书,改一瓻为一痴,见之往记。即不乏忠信自秉然诺不欺之流,书既出门,舟车道路,摇摇莫定,或僮仆狼藉,或水火告灾,时出意料之外,不借未可尽非。特我不借人,人亦决不借我,封己守株,纵累岁月,无所增益,收藏者何取焉。

曹溶的意思,是说藏书各家有借书之虑,恐过程中玩忽损伤,致使有得却不足偿其损伤,故宁可闭绝门户,以不流通而求其万全。此论其实是点出了借书给别人的共有的顾虑。那么他进而便说,各家不妨观其所无,抄其所有,互换互惠,以广流通。不过正如来新夏在《中国藏书文化漫论》(《中国古代藏书楼研究》,第16页,中华书局,1999年7月)中所说,书籍厚薄不同,珍稀程度不同,往往很难求得“等价交换”。

因此私人的图书馆便尤为珍贵,如《清稗类钞·音乐类》“许飏阶善琴”:

江(山渊)居廉江,与新坡距數百里,有桥西草堂,贮图书五十余万卷,任人观之,有跋涉千余里借借寄读者。

其只有寥寥数字,却叫人心向往之。


5

然而勤学无术,终至于空,徒讲努力,恐怕也是没有用处的,于世道人心毫无益处。如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三就说:

自此以外,虽凿壁恒勤,而操觚多缪,以至陆澄书厨,李邕书簏,傅昭学府,房晖经库,……毋乃天授有限,考索偏工,徒务夸多,不能割爱,心以目移,辞为事使耶?

说的就是我这样排比故事,却又了无见解的人。诫之!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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