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与自律
虽然先贤对自由的诠释已十分深刻,但在这个自由和自律似乎被曲解和污名化的时代,或许重提对自由的认识与思考显得格外重要。
所谓对自由的曲解与污蔑,无非是指将自由仅仅解释为主体行为的任意性,所谓的“随心所欲”(虽然孔子不是这么认为的)。这种任意性是低级的。第一,倘若真追求这种自由,人只会失去自我,外在行为的彻底任意性实则是内在自我意识的彻底混乱,可以说是六神无主。第二,外在行为事实上是必定受限的,不论怎么说,人的外在行为总是存在于肉身的。而死亡,所有可能性和自我的消散,彻底的不自由,是必然存在的。
自由实则是一种选择权,一种属于人的多种多样的、有限的可能性。当人认识到他当下的处境之后,很快他便能预设出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并对此做出选择,自由即是说,人具有对可能性的认识能力和实践权力。不过,这只是最低级的自由,关键不在于拥有选择权,更在于如何自己做出选择。因为这种权力是每个人都有的,但若不是自己使用这种权力,那么这种权力也就丧失了。换句话说,自由不会被别人和外界彻底剥夺,但会被自己丢弃;外界只会限制人的自由,但人自己会让自己彻底不自由。
而对于自律的误解似乎更大一些:将自律误解为控制自己的短期欲望以实现更大的目标,或者说是延迟满足,先苦后甜。说实话,每每看到提倡这种自律的言论总会令我恶心。他们不但自己沉迷在欲望中,而且还要让别人陪同他们一起;四处吹捧自律的好处,显得自己多么有自制力。以满足欲望为目的的自律,当真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欲望总是充满了偶然性,它的一切都依赖于外界环境,听凭欲望而行动的人,实则是没有自主而被环境左右的人。这样的人,他的生活、他的精神、他的人格尊严全部被外界环境所掌控,实则是自己让自己不自由的人。
自律是建立在自由上的更高级的自由。人享有自主的选择权,但这还不够,因为人还需要自主的做出选择。这是人具有的一种特殊的做出选择的能力,即自己做出选择,也可以说是听从内心。这种完全依靠自己而做出选择的能力,就是自律。做出一个选择就是对其他可能性的否定,并且只有对其他可能性的否定才能做出选择。自律就是自己否定自己的诸多可能性,也就是说,人的选择不再受外界的限制和影响,而是受自己的限制。这是自己约束自己,自己与自己约法三章,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被别人和外界限制的自由是失去了自由,而被自己限制的自由实际上是更高级的自由。
这种人与生俱来的自己限制自己的能力,就是自律,也可以叫做道德和良心。道德就是如此,它是人自己的一部分,是人自己限制自己的那一部分,是在心里告诉自己该去怎么做的那一部分。因此,不要再用什么高级欲望这样的字眼去玷污道德,把道德解释为仅仅是满足自己的正义感。道德是人捍卫自己的自由和尊严,与欲望截然不同。
歌德曾说:“只有每天重新争取自由和生存的人,才配有享受二者的权利。”显然,这里说的自由就是自律,自律是需要每时每刻不断进行的,一朝中止,自由便会丧失。自律的自由是需要奋斗以争取的自由,是永远不满足于现状的自由。此一秒享有的自由,同时就是已经过时了的自由,自由的斗争永无止境。
总之,单纯的任性只是低级的自由,而追求目标的自律只是弃置自己的自由。不能自己做出决定,而责怪环境剥夺了他的选择权的人,并没有责怪的权力,须知自由是自己不断争取、自己给予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