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81007-2022 英文版现货/英文翻译 单、夹服装
FZ/T 81007-2022 英文版/英文翻译现货 单、夹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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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单、夹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单、夹服装。
本文件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 (所有部分)服装号型
GB/T 2668 单服、套装规格
GB/T 3917.2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4802.1-2008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 4841.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427-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1294-2014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 21295-2014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 2977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潜在酚黄变的评估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1127-2014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拼接互染色牢度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702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B/T 31907 服装测量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FZ/T 80007.3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男女单、棉服装、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T 5296.4的要求,3岁以上至14岁儿童产品还应同时符合GB 31701的要求。
4.2 号型规格
4.2.1 号型设置按GB/T1335(所有部分)规定选用。
4.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 1335(所有部分)、GB/T 2668的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3 原辅料
面、里料应符合本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的里料、辅料和缝线等应与面料相适宜;钮扣、装饰扣、拉链及其他附件应表面光洁、无毛刺、无缺损、无残疵、无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拉链啮合良好、顺滑流畅。
注: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是指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尖端和边缘。
4.4 经纬纱向
领面、大身、袖子、裤子的纱线歪斜程度不大于3%,前身底边不倒翘。
4.5 对条对格
4.5.1 面料有明显条、格,宽度在1.0cm及以上的应符合表1要求,特殊设计除外。
4.5.2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0.5cm以上至1.0cm(不含1.0cm)的产品,袋与前身条料对条,格料对格,互差不大于0.2cm。
4.5.3 条格花型歪斜程度不大于3%。
4.5.4 倒顺毛、阴阳格面料,应全身顺向一致。
4.5.5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应全身顺向一致。
4.6 色差
4.6.1 门里襟色差应高于4级。领子、驳头、前披肩与大身的色差应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的色差应不低于4级。
4.6.2 里料的色差应不低于3-4级。
4.7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按图1。各部位只允许一种允许存在程度内的疵点。未列入表2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2中相似疵点规定。特殊设计或装饰除外。
注1:疵点程度描述:
——轻微:疵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
——明显: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明显感觉到疵点的存在。
注2:表中疵点的允许值是指同一件产品上同类疵点的累计尺寸。
4.8 缝制质量
4.8.1 针距密度应符合表3要求,特殊设计除外。
注:细线指20 tex及以下缝纫线;粗线指20 tex以上缝纫线。
4.8.2 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上下线松紧适宜,无跳线、断线,起止针处及袋口应回针缉牢。缉明线宽窄一致。
4.8.3 外露缝份应包缝或热切处理,各部位缝份应不小于0.8cm。开袋、领止口、门襟止口等特殊部位除外。
4.8.4 领子、门襟部位不应有跳针。其余部位30.0cm内不应有连续跳针或一处以上单跳针。链式线迹不应跳线。
4.8.5 省道顺直、平服;长短、位置一致;细裥(含塔克线)均匀,打裥裥面宽窄一致,左右对称。
4.8.6 领子平服,不反翘,领子部位明线不应有接线;领窝平服,不起皱。领尖长短,驳口宽窄一致;领子面、里松紧适宜;绱领(领肩缝对比)不偏斜。
4.8.7 肩缝顺直、平服;两肩宽窄一致。
4.8. 8绱袖圆顺,两袖前后一致;袖缝顺直,两袖长度、袖口大小一致。
4.8.9 袋与袋盖方正、圆顺,大小适宜;袋盖长短,宽窄一致;口袋平服、顺直;袋角整齐。
4.8.10 门、里襟长短适宜,止口不反吐;门襟顺直、平服。绱门襟拉链带应平服顺直,门襟对称部位应左右高低一致。
4.8.11 锁眼定位准确,大小与扣相适宜,整齐牢固。眼位不偏斜,锁眼针迹美观、整齐、平服。
4.8.12 钉扣牢固,线结不外露。钉扣不应钉在单层布上(装饰扣除外),绕脚高度与扣眼位置相适宜,缠绕3次及以上(装饰扣不缠绕),收线打结应结实完整。
4.8.13 扣与扣眼上下应对位。四合扣牢固,上下应对位,吻合适度,无变形或过紧现象。
4.8.14 装拉链平服,露牙一致;拉链无缺齿,拉链锁头牢固。
4.8.15 腰头平服、顺直,宽窄一致;止口不反吐;松紧带松紧均匀;活里包缝。
4.8.16 两裤腿长短、裤口大小一致。
4.8.17 裤子侧缝顺直,扭曲率不大于2%,短裤(膝盖以上裤子)不考核。
4.8.18 装饰物(绣花、镶嵌等)应牢固、平服;绣花不漏绣;印花不搭色。
4.8.19 滚条、压条应平服、宽窄一致。
4.8.20 对称部位基本一致。
4.8.21 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应端正、平服。
4.9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