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5.24 生产关系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4、生产关系
亦称“社会生产关系”。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不是单独的孤立的进行的,而是一个共同的活动,社会的生产。马克思说:“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i]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生产关系。它的内容包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三)产品分配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形式。当然,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也不是消极的,它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有反作用。
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生产方式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一定的生产关系是在一定生产力的基础上生产的,反转过来它又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它决定政治、文化等其他方面的社会关系。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