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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2015卷一第97题

2023-05-29 19:21 作者:宋昶靓宋垚磊  | 我要投稿

(不定向题)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请回答第95~97题。 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本题中,职工的工伤已经得到认定,不得选择民事赔偿,因此,A选项错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此B选项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9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题干所述,薛某达到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单位应按月支付,故C选项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了,此时薛某就无法再主张工伤医疗费,因此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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