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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青松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征地,青浦区发布11则征地事项公告

2022-07-13 22:51 作者:大青浦房谈  |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11则征地相关事项,涉及4镇2街道。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1则征地事项公告,其中10则为拟征地告知书,1份是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事项共涉及4镇2街道,它们分别是赵巷镇、重固镇、华新镇、朱家角镇、香花桥街道和夏阳街道。

本次征地亮点:

  • 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征地

  • 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征地

  • 朱家角镇阁游路北侧涉及2户征地房屋补偿

具体征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告知书

赵巷镇佳环路东侧B3A-01地块区位图

1、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3号)

赵巷镇沈泾塘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4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7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佳杰路(公示写的是佳旭路,应该笔误了),南至大田泾,西至佳环路,北至佳恒路

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赵巷镇佳环路东侧B3A-01地块)

该地块位于盈港东路的北侧,依据已批复的片区规划,该地块被规划为了三类住宅用地,占地约17363平方米,容积率为2.2,未来这里建筑限高60米,该地块未来将新增供应381套住宅。

C-03B-05地块区位图

2、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4号)

香花桥街道盈中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48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香花桥街道盈中村9、10、11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胜利河,南至创荣路,西至达荣路,北至北盈路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青浦工业园区C-03B-05地块(原C-03B-01、C-03B-02地块))

该地块板块概念上属于淀山湖总部基地范围,就像公告里提到的。此前,C-03B-05地块为两幅地块,且都为商业和商务办公用地,今年6月刚控规调整获批,变为现在的一类工业用地。这或许与东南区域的中央商务区有关,两地距离很近,商办功能集中于后者集中打造。

B3A-02地块区位图

3、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5号)

赵巷镇垂姚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4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9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佳杰路,南至佳旭路,西至佳环路,北至大田泾

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赵巷镇佳环路东侧B3A-02地块)

依据已批复的片区规划,B3A-02地块用地面积为1723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2,建筑限高60米,该地块规划住宅套数下限为376套。

在其北侧的B3A-01住宅地块也同期发布了征地公告。

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示意图

4、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6号)

香花桥街道陈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6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陈桥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夏阳街道,青浦新城,南至城中东路,北至新科路

用途:对外交通(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

根据官方报道,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已于本月7日正式开工。

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效果图

5、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7号)

香花桥街道杨元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6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杨元村、杨元村7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夏阳街道,青浦新城,南至城中东路,北至新科路

用途:对外交通(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

拟征地告知书4、5同属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

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8号征地方位示意图

6、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8号)

香花桥街道泾阳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规划资源选预〔2020〕5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泾阳村奚阳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S26沪常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互通立交的西北侧

用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沪苏天然气联络线(清管站))

以上配图仅作示意。

G-11-01A地块区位示意图

7、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9号)

香花桥街道金米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1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1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白米泾,西至新厍路,北至天辰路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青浦工业园区新厍路东侧G-11-01A地块)

01-01c地块区位图

8、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50号)

重固镇新联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46号,国家拟征收你村知河浜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重固镇,东至01-01a地块,南至01-01a地块,西至01-01a地块,北至重联路

用途:二类住宅组团用地(重固镇重联路南侧01-01c地块)

根据获批的片区规划,01-01c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面积为394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6,限高24米,规划住宅套数下限63套。

另外,该地块北侧规划的重联路(重固镇大街-赵重公路)已发起施工招标。

54B-06A地块区位示意图

9、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51号)

赵巷镇金汇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39号,国家拟征收你村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河道,南至秀泉路,西至沪青平公路,北至沪青平公路

用途:其它交通设施用地(新城一站大居秀泉路北侧54B-06A地块(原58A-05A地块))

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52号征地地块示意图

10、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52号)

华新镇周浜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2〕37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杜南组、杜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嘉松中路、南至华蔡路、西至杜泾江、北至施海河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华新镇钱家台路西侧17-02地块(原17-02部分及11-13部分地块))

根据获批的该片区规划,该拟征地告知书所指的征地四至与用途所提及的17-02地块非同一地块,也就是说这份公告应该存在瑕疵。

根据公告四至范围,对照获批的片区规划,公告四至所指的范围应该是12-05地块,详见附图,以上说明仅供参考。

该地块板块概念上属于刚刚获批入选第三批市特色产业园区的虹桥数字物流港范畴。

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规划面积5.95平方公里,东至通波塘河、南至沪常高速、西至华杨河、北至纪鹤公路。

以上10则征地告知书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调查确认: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所属村委会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2年07月22日和07月27日。

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二、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青)征地房补告〔2022〕第1号征地范围

  1. 项目名称:朱家角镇阁游路北侧D11-01地块(沪(青)征地房补告〔2022〕第1号)

(说明,未找到片区规划中的D11-01地块,针对公告四至,依据已批复的片区规划,该征地范围应该为D11A-1a和D11B-01a地块,仅供参考。)

依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青〕征地告[2017]第083号)及征地范围内房屋调查情况,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涉及房屋补偿户数和建筑面积:

1)、四至范围为东至淀园路、西至淀北路、南至阁游路、北至黄家埭河;

2)、居住房屋产权数2,建筑面积424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1)、青浦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元(人民币,下同)。

2)、青浦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范围“价格补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元。

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

1)、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①货币补偿( √ );

②产权调换( √ );

2)、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3)、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现房坐落①青浦区朱家角镇祥凝浜路103弄,建筑面积共456.64平方米,出售均价2000元/m2,房屋产权证号:青2013011142;②青浦区朱家角镇西洋淀路116弄,建筑面积共200.15平方米,出售均价1750元/m2,房屋产权证号:青2013003693。总建筑面积656.79平方米。

规格:

规格

单套面积(平方米)

套数

三室户

114.24

2

二室户

100.07

1

二室户

100.08

1

三室户

114.03

1

三室户

114.13

1

4)、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标准:

①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X8元/平方米;

②居住房屋搬家补助费标准为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X10元/平方米;

③居住房屋搬迁奖励费标准为每户36.2万元(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

5)、居住房屋附属及装修装饰(具体金额以实际评估为准)。

6)、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偿费用: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及其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二)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确认之日起30日为房屋补偿协议签约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三)房屋补偿评估单位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上海港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四)房屋补偿实施单位

房屋补偿委托实施单位为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2年08月0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并经青浦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征地范围现状卫星图

从征地公告(沪〔青〕征地告[2017]第083号)可以看出,该地块在2017年便发布了征地相关公告。从现状卫星图可以发现,现场除了两处私宅外(红色圆圈),其余基本已完成拆迁。

上述地块区位环境极佳,四周清水环绕。

根据获批的片区规划,以上两幅地块均为二类住宅用地,总面积45707平方米,容积率仅为1.24,限高24米,未来这里规划新增供应223套住宅。

资料:青浦区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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