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酒”[讽]
在遥远的阿拉巴,小镇里又是艳阳高照的一天。
忽然从酒馆里传来了高声的求救:“不好啦!不好啦!酒妖怪吃人啦!”
只见在桌子上有一个硕大的杯子张着嘴,满嘴的锯齿沾满了碎肉和血,那杯里的酒红艳艳的,酒里泡着半缕长发。
小镇的sri得了搜查的票子,来酒馆里询问酒馆的主事:“你这酒妖怪是甚么时候跑出来的?”
主事眯着眼陪着笑:“回大人,有十几天了。”那sri听了悚然一惊,忙问到:“十几天,怎么不来署里报备!”
主事还是笑眯眯的:“回大人的话,小人正准备自己把那酒妖怪捉了送去署里,哪敢劳烦大人亲驾。”
那署里的sri又喊来十几天前饮酒的几个,问:“那酒妖怪作乱十几天,你们怎么不来署里报备!”
那几个饮酒的扑通的跪下:“回大人的话,小人们都是听主事的管,未敢去署里,得了大人的传唤方来署里。”
那sri咬牙切齿的拍桌:“那就让那酒妖怪作乱食了人?!”
旁边陪笑的主事笑眯眯的:“大人呀,您不知道,那酒妖怪是得了灯灵的神通才成了事,容在下带着手下去那阿拉巴的沙漠将那酒妖怪捉了献给署里~也是一桩美事呀。”
主事的扭回头去横下了脸,冲着那几个饮了妖酒的人嚷喊:“去去去,带了家伙,咱们呀,去捉了那酒妖怪去!”
那主事的吩咐完了,又扭回头来,笑眯眯的道:“大人呀,您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又过了十几天,那主事的带着捉酒妖怪的队来了署里,笑眯眯的:“大人,您看,这不就是那酒妖怪了~”
署里的sri一看,那可不就是一个硕大的杯子,嘴里长着利利的锯齿。
那杯里的酒还是那么红艳艳的,倒是那头发,却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