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哲学小辞典》5.11 平衡论

2023-05-29 11:22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1、平衡论


  亦称“均衡论”。是一种把事物发展的平衡状态绝对化的形而上学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德、斯宾塞等。

  平衡论用物理学中力的平衡规律来解释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认为只有平衡、静止、渐变才是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正常状态,不平衡、运动、质变则是不正常的状态。在政治上,平衡论主张调和,否认阶级斗争,否认社会革命。在平衡论者看来,自然界、人类社会都将由不平衡走上平衡的发展状态。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由于自身的矛盾而使其发展呈现出平衡与不平衡的两种状态。事物的平衡状态被矛盾斗争所打破变为不平衡,新的平衡又为矛盾斗争所打破变为新的不平衡。事物就是这样从平衡到不平衡,再从新的平衡到新的不平衡,而不断运动发展的。因此,平衡是暂时的、相对的,不平衡是经常的、绝对的。平衡论把平衡绝对化,实质是否认斗争、质变和革命,也就是否认事物的发展。教员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唯物辩证法反对平衡论,并不是反对任何平衡,相反,它认为相对的平衡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参见“平衡与不平衡”。


注:

[①]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1页。

《哲学小辞典》5.11 平衡论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