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主观题-理论法-07-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07-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的功能
直接功能
解决纠纷
间接功能
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
我国司法的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等间接功能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来实现的
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程序与实体均须合法
司法人员的中立性
中立性原则是现代程序的基本原则,中立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法官应当做到利益无涉性和情感自控性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除法律的特殊规定,司法机关的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
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要求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并且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要求作为争议主体的当事人能够有充分的的机会参与诉讼程序,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反驳对方的证据、进行交叉询问和辩论,以此来促使法院尽可能作出有利于自身的裁判
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司法人员的廉洁性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
修改人民发运组织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是适应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发展,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的客观需要
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