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交】浅谈 早 恋
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我是635
up主坚决维护人道主义,维护国际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是一名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的青少年。
提示:
如果有任何人想只借鉴专栏中的某个观点或一些指引,可以不予up沟通
若要成段摘抄专栏内容,那么请在专栏评论区中向up告知,原则上可摘取,但需注明文章出处
若要将专栏内容成篇摘抄,或以此为渠道获得经济收入(出版)的,请在专栏评论区中或私信向up告知,并且可能会被收取一定程度的费用,请与up线上面议,或根据以后的价格表来判断,需注明文章出处
列宁认为真正的爱情自由是指以下6点
1、在爱情上摆脱物质上的考虑
2、同时摆脱物质上的操心
3、摆脱宗教偏见
4、摆脱父母等等的限制
5、摆脱“社会”的偏见
6、摆脱(农民或者小市民或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小天地
注:来自列宁1918年1月17日写给伊.费.阿尔曼德的信
针对上文的6点,各位读者有权对此作出反驳和建议(由于这6点建议是一百余年前提出,且可能不符合中国国情),但作者相信,这6点会基本符合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况且作者无法查到更全面,更准确的资料),后文中,将会根据这6点关于“爱情自由”的要求来与早恋互相印证。
一、早恋的基本概念
注:由于国家并没有规定早恋的具体释义,故根据社会上,学校里的表述来阐释
早恋是指未成年人(小于18周岁)之间产生情愫或好感,并且在一起相处。
同时的,早恋的年龄限制在每个家庭中会有不同(根据学生心理、生理发展规定),此处以18岁记。
二、早恋学生的基本特征
未成年人对他人(不限性别)产生爱慕或情愫,或被他人(不限性别)产生爱慕或情愫,下文中是其他的基本特征
1)没有基本的自我经济能力
2)有时会对类似于喜欢的情感比较地冲动
3)大部分属于青春期,与父母产生冲突
4)产生对对方的情感
三、谈爱情自由在未成年人中能否实现
注:一般的,人类比较向往的爱情是自由的,不受过多的束缚的。但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可能不一定能够达到自由,鉴于在父母提供过多的支持(同时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不合理的束缚)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所谓的,不真正的爱情,所以这里不予讨论。
请注意,以下内容仅代表up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在爱情上摆脱物质上的考虑
由于爱情间大部分人需要有一定的支出,且此类支出会大部分以金钱的形式存在,对于没有固定的,长期持续的,较为大量的经济来源(家中有大量财产的除外)的青少年来说,基本无法实现摆脱物质上的考虑,一般的,只有双方或一方有了足够两人基本生活的经济收入后才能实现,这通常是在两人都结束学业,进行各类型的工作后。
于此同时,如果双方或一方能够在就学期间通过以下等形式:
1)兼职(打工,创业,投稿)
2)高额奖学金和学校中其他补助政策
3)吃老本
能够得到足够经济收入的情况下,能够实现。但也需考虑,此类情况极少发生,且未成年的情况下,支配大量收入的能力较弱,也可能出现被父母没收财产的情况(此类情况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若金额较大违反刑法)。
总结:此点内容比较难以实现
2、同时摆脱物质上的操心
此点与上一点有一定的类似性,较为趋同的部分我们不在赘述。此处“物质”指两人生活中需要的各类物品,包括:
1)财产(第一点中已经提到)
2)生活物品
3)房产车辆等大额产品(非必需)
与上文类似,在双方或一方有了足够两人基本生活的经济收入后,第(2)点的内容可以进行满足,但是第(3)点极其难以满足。
(你想让未成年人自己掏几百万怎么可能)
总结:此点内容比较难以实现
3、摆脱宗教偏见
在中国的各大宗教中,对于恋爱的偏见较少,且在中国无宗教信仰人口比重逐渐增加的背景下,双方都不受明显的宗教偏见的情况占大多数(大约有一半的情况是双方均五宗教信仰)。
总结:此点内容十分容易实现
4、摆脱父母等等的限制
鉴于父母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直接监护人,所以对未成年人有直接的,较为全面的管理,每位父母对未成年人管理要求各不相同,且在不违背公序良俗和各类法律(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社会秉持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不干涉父母的管理规定;如果父母的管教违背基本的育人原则或法律的情况下,各界人士可予以批判,严重时会接受法律的惩罚。
以对早恋的看法、指导、规定为标准,区分的几类家长:
1)任由孩子早恋(5%)
此类家长,对孩子的早恋不管不顾,虽然孩子拥有了较强的自主性,但是面对爱情这一朦胧的情感时,孩子容易变得不知所措,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触犯道德和法律。
当然,对于孩子自律能力强,底线明确的情况,此类方法可以大体采纳
2)基本允许孩子早恋,但对对象有一定要求(10%)
此类家长,能够对孩子的早恋进行一定的引导,在双方相处得还可以后便同意。
同时还有一种情况,父母对孩子定了“娃娃亲”,此类情况下,两人的相处及影响会在后文中具体叙述。
3)对孩子的早恋持观望态度,就(2)的情况管理更严些(25%)
此类家长,在对孩子早恋进行引导的基础上,进行观望。此类学生通常能够进行较短时间的早恋,但会因种种因素而被父母结束。
4)基本不允许孩子早恋(30%)
此类家长尽可能引导孩子在青春期中不对他人产生情感,若孩子执意要与他人进行相处,父母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阻止,且孩子对他人的关系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此种程度会在后文中具体叙述)。
5)不允许孩子早恋(20%)
此类家长不允许孩子早恋,若孩子有此类情感,会强烈要求(或提出一定建议)孩子不继续早恋。
6)将早恋妖魔化(10%)
此类家长对于早恋过于警惕,当孩子早恋时,容易作出过度反应,且限制孩子对他人产生感情;将孩子与其他同学的正常交往作为孩子早恋的象征。
综上,家长们对孩子早恋的看法有较大出入,也有一定家长站在对于早恋看法的两个极端。
下文将从up的个人观点上向大家提出建议和阐述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
1*家长应对孩子在青春期对他人产生的情感持包容而审慎的态度。既要对孩子的状况表示理解,同时予以关注和考量,若情感一发不可收拾或影响到同学的正常学习生活,则需进行适当的引导与沟通。
2*若孩子与他人确定关系,父母不能对对方实行管理,只能管理自家孩子,同时进行对他比较全面的观察,如果孩子并没有出现异常,父母原则上不予以管理。
3*如果孩子出现异常,父母必需对孩子进行管理时,要注意孩子的心理状态,如果家长无法掌握孩子的情绪,请咨询专业人员。
4*无论孩子是否有早恋的情况,父母都应该在孩子不如青春期(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12岁)时,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性教育。
总结:此点内容比较难以实现
5、摆脱“社会”的偏见
6、摆脱(农民或者小市民或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小天地
这两点内容,由于导师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与现在出入较大,故这两点在现代社会已经比较容易实现
总结:此点内容十分容易实现
(看到这你可能会说:介up咋废话这么多呢)
直入主题:
四、早恋对学习的影响
此点内容up主深有体会,本人就读于上海某较好的初中,大部分同学的成绩都在全区前10%,家长也比较开明。身边有很多同学早恋,目前来看,他们早恋对学习成绩影响几乎没有,当然,此类研究过于狭隘和不够严谨。
故:up主在进行了更大范围的研究后,得出了结果:
早恋对学习的影响是因人而异的,且与双方关系的发展程度和对方在人心中的地位,对早恋的看法有关。
1*若孩子学习上、生活上十分自律,能够平衡学习、生活、与他人相处的时间,那么孩子早恋后并不会对学习产生什么影响。
2*若孩子对他人情感过于强烈,导致没有足够的时间用来学习,导致成绩下降。
3*若孩子自律能力较差,早恋后无法平衡学习与他人相处,导致成绩下降。
所以,家长在发现孩子早恋后如果无意制止,就需要关注孩子的成绩,若孩子成绩下降,要仔细分析孩子成绩下降的原因,与孩子进行沟通,切忌不要不假思索地认为孩子成绩下降是由早恋引起。
如果孩子成绩稳定或上升,父母可以比较放心。
综上,送给各位父母一句话: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美好情愫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我们应该理智的对待这份情感。
各位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