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项目能不能部分选择减免税,部分选择交税
关于纳税人享受的减免税项目能不能部分选择减免税,之前的节目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之前主要是针对防疫优惠政策进行的讨论,一次是我自己疑惑,一次是我自己分析,一次是企业给我反馈的现实情况,还有一次是我说已经确定了,结果现在发现结论不对我把那期节目删了。之所以把已经确定了那期删除是因此这次有个新的法规颁布了,和之前我得出的结论有点不一样了,今天我就根据这个新法规把我自己的分析说出来,给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这个法规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这个文件里面规定了很多细则,但是我们今天只讨论里面的第五条。
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个规定,看起来跟我之前有期节目分析的差不多,就是不能部分放弃减免税,要放弃就全部放弃,而且现在你要放弃减免税,还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给税局备案。
但是,我们要注意到这里面有个适用主体的问题,这个条款里面规定的是一般纳税人,并没有说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可以选择部分减免税的。
那么有没有相关文件或者问答可以来支持我这个观点呢,是有的。
支持我这个观点的主要有3个解释和问答,
1、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配套相关解释里面,国家税务总局是明确表示,这个规定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第6个问题,问题询问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部分收入开专票交税,部分收入免税的,回答是,可以。
3、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第21个问题,问题询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下游企业一定要开3%专用发票,那么他们开具之后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免税的政策了,而且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回答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也不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虽然这个问题并没有直接回答是不是可以部分减免税,但是明确了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
所以,我根据上面的解释和问答,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减免税项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够部分选择减免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的。
所以我之前的分析都是不全面,因为都我没有注意到这个纳税主体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这里我也要说一下我自己的观点,我觉得一般纳税人不能部分选择减免税,这本身也是税局怕各个纳税人用这个来进行不适当的筹划,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现实中,总有强势的甲方,这个情况不是只有小规模纳税人会碰到,如果一般纳税人真的因为部分强势的甲方而导致自己其他的收入都不能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公司来说无疑不是一种损失,所以看看税局能不能在想想其他办法,既能够控制不适当的筹划,又可以让纳税人享受他们应该享受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