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导读 晁岳佩】015 宋人执郑祭仲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郑庄公死后郑国的君位交替问题,主要涉及到当时的权臣祭仲。宋人扣押了祭仲,逼迫其出忽入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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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导读——郑伯寤生卒
《春秋・桓公十一年》,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这是《春秋》,记外诸侯卒葬的标准格式。首先是郑伯寤生卒,郑伯是他现实的爵位,寤生是他的名。用卒字,就是《春秋》凡记外诸侯去世,均用这种表述方式。
秋七月,葬郑庄公。这也是记外诸侯葬的,一种标准方式。只有在记葬的时候才称庄公。因为记他卒的时候要说他的名字,要用他的名字。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使历代的郑伯区别开来。如果仅仅泛指郑伯卒,你不知道这个郑伯,和那个郑伯之间如何区别,所以要称名。记葬的时候要用他的谥号,因为谥号是在葬礼的时候,才公布的。
春秋导读——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所谓突归于郑,突,郑公子突。我们前面说过,归于郑是他从国外回到了郑国。郑忽出奔卫,这时候的忽,就是上文提到的太子忽,他已经继承了君位,就是郑昭公。
《春秋》在记外国诸侯的时候,在位期间一般称爵,只有记其卒才称名。但是在这里忽和突都称名,为什么呢,因为这时候相当于二君并立。突就是郑厉公,忽就是郑昭公,如果在这里只是说郑伯出郑伯入,是肯定不行的,对吧。
所以公羊学者,今文学者们往往在这种问题上,搞出很多阐释,实际上是不对的。你不称突,不称忽,怎么使二人区别开来,对吧,必须称名。但是他们往往就称名这个角度,来做出很多解释。
左传导读——君多内宠,子无大援
我们看传文。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这是我们刚讲过的,昭公辞。昭公,公子忽,或称世子忽,或者称太子忽。祭仲曰,必取之。我们前面讲过,太子忽有两次,坚决推辞娶齐僖公的女儿。当时祭仲就劝他,你一定要娶这个姑娘。为什么呢,下边是原因。
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君是指的郑庄公,多内宠,所谓内宠就是他喜欢的女人。他喜欢的女人多,喜欢的女人多意味着什么,对了,意味着他儿子也多。你不要认为你是大哥,你的地位就保险了,不一定。如果你没有大援,没有强力的外援,你的地位不一定能稳固。
三公子皆君也。离了你也行。这个三公子指的是,二声吧,三公子皆君也。子突,公子突、公子亹[wěi]、公子仪。实际上这三个人,后来的确都做了君主。弗从。所以君子说,公子忽,太子忽善自为谋。但从这里看是不是也有点固执。
历史追溯——祭仲足为公娶邓曼
夏,郑庄公卒。初,这又是一个回顾、追述。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祭封人,是祭地封人。仲足,仲是排行,足是名。《左传》记人有时候名和字连称,特点是先字后名。所以前人认为仲是字,就把它理解为先字后名。但实际上仲就是排行,未必是字。
在《左传》中,这个人有时候称祭仲,有时候称祭足,有时候称祭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也就是他本来是一个地方官,因为受到郑庄公的喜欢,被提拔担任卿职。为公娶邓曼。因为他受到庄公的喜欢,所以他也努力地为庄公做事,为公娶邓曼。
邓曼是邓国之曼,现在好像有一个邓州市吧,就是当时的邓国。它的君主曼姓,所以这里仍然是国名加本姓。所以这种邓曼,当楚人娶邓国之女的时候,也称邓曼。所以我们,一定不要把它理解成名字,它就是一个称呼。
生昭公,也就是说公子忽是邓曼所生。邓国是小国,故祭仲立之。这里是说祭仲是忠于公子忽的。因为他给他妈说的媒,对这孩子也爱屋及乌。所以到郑庄公去世以后,他本身也是太子,所以主持立他为君,这就是郑昭公。
历史追溯——宋雍氏女于郑庄公
宋雍氏女于郑庄公。雍氏,我想这应该是,宋国境内的一个异姓部族。他不属于宋国的本族,但雍是氏。女于郑庄公就是嫁女于郑庄公。就是这里也比较例外,君主一般娶的是其他君主之女,但是他(娶)了一个,这算是酋长吧,(娶)了一个宋国部落酋长的姑娘。
曰雍姞。雍姞,雍是她的氏,姞是她的本姓。生厉公,厉公就是公子突。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雍氏宗,我想前人解释把宗理解成宠,杨伯峻先生理解为宠,就是很有宠于郑庄公。其实我想,不如把它理解成宗族部落。雍氏宗,就是她这个部族,很受宋庄公的喜爱。
左传导读——宋人执郑祭仲
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实际上这是在帮助雍氏,让他的女儿所生的孩子继承君位。当然,宋庄公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所以诱祭仲而执之,用什么方法诱的呢,不知道。我想应该是让他来访问,以聘的形式来了。来了以后给扣起来了,这个执就是扣押。
在《左传》当中,《春秋》当中执基本上都作扣押。扣押以后说不立突将死,这意味着什么,郑昭公已经即位,也就是公子忽已经是君主。你现在说不立突必死,将死,意味着你必须把公子忽赶下去,把公子突换上。亦执厉公而求赂焉。也就是宋人在扣押祭仲的时候,同时也扣押了公子突,而求赂焉。
我现在帮助你回国去做君主,继承君位,你是不是得给我点好处,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利益交换。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这里省略了很多东西,那就是祭仲和公子突,都答应了宋人的条件。
祭仲答应我把公子忽赶走,换上公子突。公子突答应,我回国继承君位以后给你好处,所以才有了结盟。结盟干什么的,结盟就是把你答应的条件,用文字的形式落到,当然不是落到纸上,是落到竹木简上。有执为证,结盟之后两人回国了。回国以后,接着公子突就做了国君。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在这一部分导读当中,我们主要讲两个问题,一个是根据《左传》所载史事,对祭仲的评价。首先我们看到,《左传》的这一段传文,实际上结合了,《春秋》的四条经文。记述了郑国的一次君主更替事件。也就是从郑庄公去世,到郑昭公即位,然后到郑厉公抢去君位。
在这一次的君主更替事件中,祭仲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我们从下边的传文中,可以看到祭仲的一些记载。
历史追溯——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左传・隐公七年》,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我们前面讲过周郑交质。在那个时候,公子忽曾经作为质子,居住在周王畿内。因为当时的陈国,和周王室关系比较好,所以那时候请妻之。陈侯提出把女儿嫁给他,郑伯许之,乃成昏。这个成是订婚,不是结婚。
八年,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以妫氏归。我们前面说过陈是妫姓,逆妇妫是迎娶夫人妫氏。以妫氏归,娶回来了。甲寅,入于郑。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甲子问题,上边是甲辰,下边是甲寅,这又是两个相邻的甲。这两个相邻的甲意味着是十天。
我算了一下,我不知道,因为我没去过那一块。郑国的都城是新郑,陈国的都城是淮阳。我看了一下地图,上面的距离应该是一百多公里。我们可以算一下这个时间,为什么我提一下这个。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时代的交通问题。
假如就是150公里的话来回十天,因为他去娶亲不可能当日回来,如果再去一天呆一天的话,那就是九天。来回应该是300公里 对不对,如果300公里用九天,一天才合多少。我说这就是当时的人们,外出的时候所行,在运动当中的进程,大致上一天就是几十里路,这是那个时候的交通水平。
左传导读——对祭仲的评价
到了鲁桓公六年,郑昭公之败北戎也 齐人将妻之。如果我们二者联系起来的话会看到,这时候的公子忽,已经娶了齐妫九年。也就是说,在公子忽娶妫氏九年之后,齐僖公又愿意提出把女儿嫁给他。那这时候如果嫁给他是夫人呢,还是妾呢。
祭仲这时候建议公子忽再娶齐女,理由是希望通过联姻的方式,得到大国的支持,以避免将来有兄弟争位。从这个角度看,祭仲是忠于公子忽的。但是当祭仲受到宋人的威胁时,对死亡的恐惧,压倒了对君主的忠心,答应了宋人的条件。叫出忽入突(突入忽),驱逐公子忽,迎立公子突。
《左传》在记述这件事的时候,没有进行评说。但是根据那时候一般的君臣原则,作为臣僚应该忠于君主,应该维护君主的利益和地位。那么祭仲在死亡面前背叛君主,驱逐自己的君主,显然是不忠的表现。所以这一点,在整个的中国古代君主制时代,祭仲的这种行为都是受到批评的。
一些后事——宋郑关系的再度破裂
所以我在读很多的,《春秋》著作的时候,大家对祭仲的评价几乎是一边倒,都认为祭仲不是一个好臣子。并且由于祭仲出忽立突,这次易君事件,还导致了一些后事。我们前边说了,宋人也逼迫公子突答应一些条件,在他继承君位以后要给一些贿赂。我说这一点,和当年的宋庄公很相近,因为这时候的宋庄公,就是原来的公子冯,公子冯原来曾经受到郑人的支持,回国抢了君位。现在宋人又支持公子突回郑,抢夺君位。
我说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借此希望改立君主,获得对方的一些贿赂,从对方那里得到一些好处。你需要拿一些条件来交换,他希望回国继承君位的时候,他可以答应你很多条件。但是当他回国做了君主以后,他的态度必须有所改变。他作为郑国的君主,他必须考虑郑国的利益,他不愿意给你那么多了。
但是宋庄公有些贪得无厌,一次一次的要求郑厉公,给他提供财物。郑厉公不想给了,这就导致了宋郑关系的再度破裂,所以朋友很容易变成敌人。鲁桓公曾几次做出努力,希望调解宋郑之间的关系。
一些后事——苟信不继,盟无益也
《左传・桓公十二年》,夏,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就是这连续的三次 四次,鲁桓公去做这种努力。他的主旨就是劝说宋庄公,不要要求太多,说得过去就可以了。
一开始宋庄公答应了,但是又一次次的反悔,所以最后结果鲁桓公烦了。我给你说这么多好话你都不愿意,反过头来率师伐宋。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那好 你不是不干吗。不干我帮着对方打你,与对方结盟。
战焉,宋无信也。《左传》说,《春秋》这样记载,都在反映着宋庄公不讲信用。原来答应了,你又反悔。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乱是用长,这个是是此,用是因,乱因此长。也就是因此长乱,因此多乱。
盟的次数越多,乱的机会越大。你反复结盟,说明大家不把盟当回事。这种结盟不光起不到友好作用,反而会增加更多的变数。到了鲁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不堪命是不堪忍受宋君之命。
就是宋君不断地,宋庄公不断地提条件,让郑厉公实在不能接受。故以纪、鲁及齐与宋 卫、燕战。我说因为祭仲导致的,一次郑国易君事件。最后导致了,有七国参加的一次国际战争。我说这一切都是祭仲惹的祸。
这是通过《左传》所记述的史事,我们可以对祭仲做出这样的评价。他做的不对,扰乱了郑国的政局,也导致了中原的不和平。这就是据《左传》所记,来对祭仲所说的评价。

公羊传——对祭仲的评价,称字为贤
但是《公羊传》通过释经,通过解经做出了,对祭仲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解说,完全不同的评价。所以第二部分,我们讲《公羊传》解经以评祭仲。大家看引文,在宋人执郑祭仲这条经文下,《公羊传》的解读是。
祭仲者何,郑相也。但是这里面也有问题,他首先确定祭仲是郑国的相。但是我们知道,在春秋时期,各国的执政没有称相的。所以把执政者称为相,是秦汉以后的事情。所以《公羊传》作者在这里,由这一个字就反映着,它的成书年代不会是先秦。如果它说是郑卿也,那就对了。说郑相也就不对。
何以不名,贤也。这里的前提是,他不论是卿还是相,他本身都是大夫。《公羊传》认为,《春秋》记卿大夫的原则是称名。那他又说何以不名,首先强调祭仲的仲不是名,是字。何以不名,贤也。因为按照他的理解,《春秋》,有大夫称名、称字为贤的原则。
所谓称字为贤,就是《春秋》在记大夫,所有称其字的时候都内含着,圣人对此人的贤人的界定。都认定此人是贤者,在记他的时候才会称字。也就是说这一个仲字,是《公羊传》解读此经的,一个关键点。
公羊传——古者郑国处于留
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这是说圣人,为什么要认定祭仲是贤者呢。理由是知权,知权就是懂得权变,这个权是权变。用我们今天的话可以理解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为知权奈何。那么圣人认定祭仲知权,他的表现是什么呢。为了说明这一点,《公羊传》讲了一个,不见于其他文献的一个故事。
古者郑国处于留,这是说过去的郑国,它的首都是在留这个地方。所以他这里的用字就不太恰当,因为此时距东迁才几十年。郑武公参与了东迁,现在才到了郑庄公。那古者在哪里呢,一共就是几十年的事情,所以根本不存在古者的问题。
他说古者郑国处于留,郑国是不是曾经都过留呢,我们也不知道。留是什么地方呢,留在哪里呢,也不知道。所以关于这个问题,章太炎和刘逢禄,曾经吵过一架,当然写文章了。刘逢禄就说,这个留 是有这个地方的。章太炎说你说的都不对。就是郑国究竟是不是都过留呢,留在哪里呢,是一件说不清楚的问题。
因为刘逢禄相信《公羊传》,所以他认为是有这个事。章太炎就认为没有这个事,我们现在还来读《公羊传》。
公羊传——少辽缓之
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先郑伯那当然只能是郑武公,有善于郐公者,通其夫人以取其国。郐公是郐国的君主,这个先郑伯和郐国的关系比较好。好的结果是通其夫人,不光是通其夫人,还取其国。所以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
而迁郑焉,而野留。这是说先郑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夺取了郐国的国都,然后从留地迁到了现在的郑地。也就是把郐国的首都,变成了他的首都。而野留,野留是以留为野,是荒废了留。
庄公死,已葬。祭仲往省于留。这个省是考察,途出于宋。章太炎就很强调这一点,途出于宋。那个留在哪里,你去考察留的时候,为什么到宋国境内去了。宋人执之,就是在这里我们不必要去做考证,《公羊传》不可考。
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这句话和《左传》记载相近。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这是一个假设,祭仲当时如果不答应宋人的条件,它会导致君死国亡。从其言,答应其条件,则君可以生易死,以存易亡。答应宋人条件君主就可以活下来,郑国就可以不灭亡。这是《公羊传》作者,对祭仲的心理分析。
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请注意,这一切都是祭仲的内心活动,要不然《公羊传》怎么知道的,所以这是典型的小说家言。少辽缓之是说等一段,缓过一段,找到机会,再找个机会把突赶出去,把忽迎回来。所以在这里,似乎真正的君主变成了棋子,可以任意挪动,任意换位。
公羊传——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
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这句话的含义是,所以读《公羊传》,我们不能只许就字解字,因为它没办法解,它需要增加很多内容它才可以解。这个是说,如果以后达不到,出突返忽的这个计划。也就是重新把公子突再赶出去,把公子忽再迎回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则病,什么则病呢,是祭仲会病。祭仲会病什么呢,会被别人说不忠于君,会成为自己的一个毛病,会成为大家攻击的一个对象。
然后有郑国。他说即使这样,郑国毕竟可以由此得到保全。古人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在公羊和谷梁中凡称到古人者,往往指的是古先王,往往指的是古代最好的部分。所以这儿说古人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是说祭仲的这种权变,符合古人对权变的要求。
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到这时候他才解释这个权,权究竟是什么呢。是反于经然后有善。什么叫反于经呢,经者,常也。反于经就是违背常理,在这个地方这个经就是指,君臣关系当中的忠君理论。这是常理,那反于经呢,就是不再遵循忠君的原则。作为臣僚祭仲把公子忽赶下台,换上公子突,这显然违背了忠君原则。
但是这种反于经,得到的结果是好的。反于经然后有善。做出这种违反常理的行为,才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这就叫权。像这种权变,在君主制时代是很难被接受的。因为他很容易成为权臣,大臣们颠覆君位的一个理论工具。大概《公羊传》作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为它做了界定。这个权变不是谁都可以做的。
公羊传——知权、行权理论
第一,权变必须是然后有善。也就是说权变的践行者,你的出发点必须是为国,为君,这是最重要的。第二,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这个权之所设就是权的践行,权变理论的践行,你践行这种权变理论,必须是在君死国亡,系于千钧一发的时刻,你才可以采取这种反常的行为。这是第二点。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第三点强调的是,当你践行权变理论的时候,必须明确,假如有人受害,你自己要承担责任。你应该是这个风险的承担者,自己是风险的承担者,一定不能让别人承担风险,更不能害人。
那《公羊传》说,如果你自己不愿意承担风险,想去害人,那就不是君子所做的事。应该说《公羊传》,通过经文当中的一个仲字,推阐出了圣人垂教后世的,知权、行权理论,实在是一种能力。
那么《公羊传》,是如何有这个想法的呢,我想他应该是,根据《春秋・桓公十五年》的,一条记载。
《春秋・桓公十五年》,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前文刚说了忽出突入,现在又变成了突出忽入。在这似乎是可以作为,祭仲出突反忽计划的践行。我想这一点,这条经文可能是《公羊传》作者,这段阐释的出发点。

左传导读——祭仲专,郑伯患之
但是我们看《左传》,对这条经文是怎么解释的呢。下一页的引文,祭仲专,郑伯患之。祭仲冒着生命危险,把公子突扶上了君位,他大有恩于郑厉公,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知道祭仲是郑庄公的宠信者,他是公子突 公子忽的长辈。他是看着这些孩子长大的,所以他有理由专。
所谓专那就是飞扬跋扈,自己说什么是什么。这个恃恩专权的人,往往得不到好下场。所以就导致了郑伯患之。郑伯患之,郑伯以此为患。郑伯对祭仲之专很恼火。恼火的结果是什么,使其婿雍纠杀之。这个老家伙什么都不听我的,干掉他。干掉他得找机会,谁最合适,他的女婿就是容易下手的,容易得手的人。因为祭仲不太防备他。
将享诸郊。将享诸郊,是雍纠接受了郑厉公的建议。把他岳父请到郊外去吃饭,利用吃饭的机会干掉他岳父。所以这里省略了很多内容,我们可以给它补上,这是一个阴谋。雍姬知之。雍是夫氏,姬是本姓。雍姬就是祭仲之女。所以从雍姬这个称谓上,我们知道祭仲是姬姓。他闺女是姬姓,当然他也应该是姬姓。
左传导读——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
雍姬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这提出了一个,至今困惑人们的问题。作为一个结婚后的女孩,是丈夫更亲呢,还是爸爸更亲,我想至今也没有答案。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对女人来说,天下的男人都可以做丈夫。但是父亲只有一个,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
那很明确,父亲比丈夫亲。我说这个故事,很像前些年流行的一个,是一个歌还是什么东西。当老妈和老婆,一块掉到水里的时候你救谁,是不是。我说那是对男孩,提供的一个两难选择,这里是给女孩,提供了一个两难选择。这样的问题还是不做结论为好。
其实说不做结论我还是想说说。因为这种地方不应该说太多,但我又想说。就我个人理解,我说就血缘关系而言,当然是父母最亲。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是两口子最亲。因为两口子才是一生的伴侣,这是从生活上来说的。同时你们才是经济共同体,和父母不是。你不论是对父母要钱,还是父母给儿女要钱,都是有账可查的。两口子之间无须记账。
当然现在也有AA制了,所以我说两口子之间,才是真正的经济共同体,生命共同体。我说从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是两口子比父母更近,更亲。但是和我们的传统理念不太吻合。祭仲他老婆说的不是没道理。人尽可夫,父一而已,不可比也。
左传导读——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
遂告祭仲曰。这个遂是雍姬。所以《左传》在这里,省略了很多东西,我们读的时候一定要细一点,再细一点。你琢磨琢磨把这些,它省略的东西你给它补上,才能读通顺。我说在这里他们都是很聪明的人,似乎一点就透,没点就明白了。因为她妈这样说了以后,雍姬立刻有了自己的决定。
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你说请你吃饭不在家里,非得跑到郊外去,我感到不可理解。惑之,所以我想把我的困惑告诉你。结果是祭仲杀雍纠。我说这种叙事的简略,里边省了多少东西。但是就这样我们也能读懂,这就是古文的魅力。
尸诸周氏之汪。尸是曝尸,周氏之汪是地名。公载以出。这里又省略了很多的东西,雍纠被杀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郑厉公的阴谋败露了。败露的结果是什么,自己也被杀。为了担心自己被杀,我要跑,跑的时候还得把这个伙计拉着。所以这里又省略了很多东西。
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死了活该。但我想这句话是抱怨,把这种机密的事告诉你老婆,老婆能守得住秘密吗,对吧,所以死了活该。所以他的主旨是抱怨,我说抱怨的背后似乎有感伤。因为这个人毕竟是为他而死,一方面不想把他的尸体扔到这里,一方面又恨他做的不机密。
左传导读——厉公出,昭公入
夏,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我们从这里看到,这一次厉公出,昭公入。虽然也与祭仲有关,但是不是祭仲有意安排的结局。所以《公羊传》,我想应该是根据这一条经文,来做出我们上述的阐释,结论是不对的。因为他的源起就是不对的。
我们看到《公羊传》的上述推论,这一系列的推论都是一个仲字,都是由仲字开始的。而这个仲字是不是名呢,是不是字呢。因为《公羊传》首先认定它是字,才有了下边的推论。那么仲是排行,未必是字。当然前人很多人都说,先秦的时候有以排行为字的原则。但我个人认为不是这样,我说排行就是排行,它不是字,所以在这里仲它仍然是排行。
《公羊传》把它认定为字,本身就是误读,这是第一。第二 《公羊传》为祭仲找的,很重要的一个理由是假设,祭仲不答应宋人的条件,会导致君死国亡。为什么不答应条件,就会导致郑国的君死国亡呢,《公羊传》没有说。那这个前提是,宋国的实力远比郑国要强大的多。什么时候我想杀你的国君,就可以杀掉他,什么时候想灭你的国,就可以灭掉他,否则的话哪来的君死国亡呢。
所以他这个前提是宋远强于郑,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他这君死国亡的假设,就是不存在的。那么宋强于郑的前提,存在不存在呢。我们看到,在宋殇公时期的十年十一战中,是互有胜负。在整个春秋时期,宋郑之间的战争无数,也大部分属于互有胜败。即使宋国略强于郑,也达不到,想灭郑就灭郑的这种目的。
公羊传——未必符合经义
也就是说《公羊传》,为祭仲所设定的这种前提,就是不成立的。所以我说仲字的界定是不对的,为祭仲设定的前提也是不正确的,那它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由一个仲字推出知权,行权理论,尽管难能可贵,但毕竟与传义、与经义相去甚远。
我说尽管如此,未必符合经义,但是我们不能说它没有意义。它作为一种政治理论的表述,是有意义的。这就是在君主制时代,臣僚应该有不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权。忠君是常理,整个君主制时代都是如此。但是当君主实在不像样子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应不应该换掉君主,这是一直存在的问题。
我说有一个和这个理论最相符的,一个事件就是霍光。我们知道汉昭帝死了以后没儿子。最后找到了一个汉武帝的重孙,刘病已来做皇帝,这就是汉宣帝。当时是废除了,做了27天皇帝的昌邑王刘贺。他尽管只做了27天,但是他毕竟是皇帝。因为这个皇帝实在是太差劲,导致了天人共怒,朝野共愤。
霍光与皇太后联合其他大臣,废掉了昌邑王刘贺,换来了汉宣帝刘病已。我说从忠君理论上说,霍光无异于是乱臣贼子。但是其结果是,我们看到了宣帝中兴。那么你是愿意要一个宣帝中兴呢,还是愿意要一个,忠君原则下的一个昏君呢。
我想大家一定会支持后者。所以从这个角度上霍光可以说,是行权知权理论的典型践行者。但是对君主而言这种风险太大了。所有的臣僚们,政治理论家们,也就是经学家们,都认为知权、行权理论,对君主含有极大的潜在威胁。也就是说我宁愿要个昏君,也不能要乱臣贼子。所以在整个的春秋学史上,几乎是一片倒的,批评《公羊传》的知权行权理论。认为它不是圣人垂教后世之义,是它的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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