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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之道,何以量裁2

2019-11-28 16:50 作者:非人鬼SeanXu  | 我要投稿

    上一篇说到了定性,凡沾一点不得当的地方,从性质上讲已然发生了正营偏移,往恶向去了,尤其是最后那一项果之恶几乎使得世界上很难存在善良正营的人了,因为善良的要素和能力挂上了勾,能力不足一个人想善良也善良不起来,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能力使得一件事情得到大善的结果,最终出现恶果,那么不管他出于善的手段还是使用善的方式都免不了落得个恶的下场

    这样的定性当然是有必要的,因为不这样的定性的话会出现大量好人乱做坏事的情况,限制好人的行为,恰恰是为了使得能变得更好,一个好人能力有限,但是并不能认识到自己有限的能力的极限在哪儿,最终做不成超出自己能力的事儿,不仅造成恶果,而且还不觉得是自己的“恶”所造成的,这往往是好人行恶,且不知悔改的源头,只是如果这样统一论调,单一定性未免冷血寒心,而且使得好人没法做好人了,所以定之以量,用冰冷的定量衡量来赋予一刀切的定性以温暖

    但即使是定量也因人而异,在中国小偷小摸抓进去教育罚款,在新加坡就要鞭刑了,所以在定量这件事情上人人心中有杆秤,这不是太大的问题,社会本身会有一杆大,只要你心中之秤未有偏离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观那么都是可以接受的,至于社会道德观本身是否正确,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今日的道德观总有一天要过时的,就像我们现在回顾古人歌颂的价值也会觉得不可理喻,比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再比如:烹妻煮子,以待将士,在我们现在看来是可以枪毙的大恶行,但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所形成的社会观念中这是一种大公无谓的行为,是直的赞颂的,所以是作为一种值得肯定的行为被记录流传下来的,所以永远不要纠结错的不是我,是个这个世界这种话题,因为没有必要,正确这种东西具有时代局限性的,当你超出时代的局限性来行使正义的时候,无非是一种正义的邪恶罢了,所以说,时臣可以背锅,世界不能有错

    好了,那么在社会基准道德标准完善的情况下,为什么对同一件事情人人们还是有辣么多的分歧呢,大体上来说:杀人放火总比小偷小摸要严重,闯人家里去猥亵肯定比在电车上摸个大腿要严重,这都是社会基准价值观至于分歧的存在往往来自权重的配比不同

    什么叫权重配比呢?上一篇恶一分为三,A念之恶;B行之恶;C果之恶,对一件恶行理应拆开来理解,去分析恶出自何处,然后也应该有一个固定的权重来衡量三者之间的关系

比如大多数宗教国度,更重视念之恶,对恶的理解类似于0.9A+0.05B+0.05C

而传统东方文化中,略偏行之恶,既如果使用邪恶的手段,即便动机是好的,结果也ok,依然逃不掉恶名;反之哪怕动机不纯,但方法适合,即使结果不好,也能得到原谅,类似于0.3A+0.6B+0.1C

而传统西方思维则会强调果之恶,只要结果又问题,我不管你是不是想做好事,也不管你到底做没做好事,总是恶果产生,你得背锅,0.2A+0.1B+0.6C

然而不管哪一种,都是大方向的社会道德观,无非是地域文化不同造成的差异,落实的个人头上,戏剧性的展开就来了:

大多数人裁定善恶的时候压根儿就不回去想什么A念之恶;B行之恶;C果之恶之类的问题,而是感性冲动的咆哮而已,而且在个人层面上权重的配比,对一个方面的关注往往差异巨大,这是造成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人关注一件事的动机,把A的权重调的老高,有人关注行恶的方式B的权重0.9999999999999999999,有人关注后果,C变成了重中之重

拿小偷小摸来说,是产生了偷东西的念头最恶,还是偷东西这个行为恶,还是偷了东西这件事恶,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一样的,而更有去掉是,即使同一个人他的权重也会变化

那么第一道选择题来了:以下哪一种最恶

A.一个人产生偷东西的念头,但他没有去偷,也没有造成损失

B.一个人并不想偷东西,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他去偷了,但是没偷成功,没有损失

C.一个人并不想偷东西, 也没有出手偷东西,但是因为他东西失窃,造成损失

分别对应了A念之恶;B行之恶;C果之恶,似乎可以大致说明一个人的权重偏向

但当把小偷小摸改成杀人放火时,会发现选择题的答案不一样了,这就很奇怪,说明一个人的权重是飘忽不定的,而个人尚且无法定义自己的权重,人和人之间就更没得统一了,这就是难断善恶的原因

想要统一善恶观,首先便要固定自己的善恶权重,然后还要能分析他人的善恶权重,最后找到不同才能尝试求同存异,这个的难度是真的高,反正up到目前为止没有成功过啊

那么对于上面2刀选择题,大家会怎么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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