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制造出售假洋酒,会判刑几年?
一、案例故事
2010年4月至10月,王某因勾兑售卖假陈年茅台被群众举报。2010年11月,被告人王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酒瓶、瓶盖、酒精、色素、封盖器、包装箱、还没有销售的成品勾兑假酒等。据查证,被告人王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擅自购买制造假酒的酒精、色素、香料、酒瓶、封盖器、包装箱等。私自勾兑制作了大量假酒,包括国产的茅台、五粮液,外国一些大牌的红酒,例如人头马、芝华士、轩尼诗等洋酒。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王某通过制造和贩卖假酒,非法牟利超过200余万元。据证实,为了显得假酒更真实,所用的酒瓶都是高价收购的真酒瓶,制造假酒的香精和添加剂,可以使假酒的气味和口感与真品一模一样。由于王某涉嫌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

二、如何定罪量刑?
1、王某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在检方提起公诉以后,北京××区法院对王某制假售假的行为进行了审理。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并且假冒的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非法金额达到200多万元。王某的行为已经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情节恶劣,非法所得数额巨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140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王某私自勾兑假酒,以假充真,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0年,追回赃款150万元,判处罚金300万元。
2、如何对制假卖假定罪量刑?
(1)数罪交织,如何量刑?
在法律实践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当销售产品涉及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的,还包含了非法经营罪。从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所以在制造贩卖假酒时,应该注意定罪量刑的问题。本案中,王某将“假茅台酒”倒入茅台酒的酒瓶里,冒充茅台酒进行经营销售。如果“假茅台酒”并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即使是将“假茅台酒”以原包装出售也会被认定为是不及格产品,所以王某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具体案情,可能择一重罪处罚,也可能进行数罪并罚。
(2)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140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