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之”字的用法
1、到……去。
《为学》:“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
译文:四川的边境上有两个和尚,其中一个贫穷,另一个富有。穷和尚对富和尚说:“我想去南海,怎么样?”
2、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
《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译文:权衡这两种策略,宁可答应而使秦国承担理亏的后果。
3、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
《郑伯克段于鄢》:“爱共叔段,欲立之。”
译文:姜氏偏爱她的小儿子 , 想要让郑武公立他为太子。
4、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
《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
译文:您想哀怜我,让我能够活下去吗?
5、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
《汉书·蒯通传》:“臣,范阳百姓蒯通也,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译文:我是范阳城的老百姓叫蒯通,私下知道闵公快要死了,所以赶来凭吊。
6、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
《邵公谏厉王弭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译文:阻止人民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
7、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
《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译文:(古代)从师(学习)的风尚不流传已经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