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史上最能抬杠的学生,是怎么让罗老师爆粗口的

2022-10-23 10:24 作者:bili_91445676993  | 我要投稿

第一个问题,第一张结婚证才有效,后边是通过欺骗取得的当然无效了。罗老师说的很明白了,他只说了农村的妻子从伦理来看不构成犯罪,而不是他的婚姻是有效的,只是说我们从伦理方面看觉得应该给他出罪。

而且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起码有争议,重婚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制度,而不是社会的良好道德,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你不领证一次娶一百个也不会犯重婚罪,因为不会扰乱婚姻管理制度(对于婚姻方面的道德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倾向于不管的,这属于法外空间,法律尤其是刑法是不宜介入婚姻感情的),所以根据伦理为原配出罪还算有道理,但是他的结婚证是不可能有效的。

第二个问题跟他有精神病史是没关系的,而跟他领证时是否因精神病丧失了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关系,虽然他有精神病史,但是在领证时精神状态良好,能够辨别自己的行为,那他照样构成犯罪,同时就算他领证时没有责任能力,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如果他后来痊愈了,也必须第一时间去民政局说明情况,否则就构成不作为的重婚罪。

第三个问题在现实当中不可能出现,因为亲戚朋友是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刀威逼你去领证的,就算有民政局也不可能给你办,如果是别人说两句你就去重婚了只能说明你自己就不想守法,你完全可以报警寻求法律途径,就算你的亲戚朋友胆大包天,光天化日持刀把你押.往民政局,对你说不办砍死你,民政局昏了头,也给你办了,你在脱离了控制之后也照样有义务跟民政局说明情况要求变更登记,否则也是不作为犯罪。

最后一个问题是民法问题,财产在法律上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就是配偶,父母,子女。那到底谁是配偶,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应当是这个董事长女儿,但民法不同于刑法,刑法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民法则是要遵循公序良俗原则的,而且以前也是有过类似案例,有老板抛弃乡下的原配妻子和傍大款的小三结婚领了结婚证,老板死后,小三和原配对薄公堂,结果法官依据公序良俗原则把遗产判给了原配,但这个案件的情况和那个案例有所不同,这里大款的女儿应该是不知道自己是小三的,他也是受害者,而且男人账户里的钱很可能是依靠大款女儿挣得,而且法律上大款女儿和他才是合法夫妻,所以很可能大半判给大款女儿,酌情判给原配。

@亲爱的那不是bug

史上最能抬杠的学生,是怎么让罗老师爆粗口的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