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准备的材料
企业基本资料: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财务资料: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知识产权、科研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产品(服务)相关资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程序复杂、资料繁琐、知识产权数量不够、申报周期长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所面临的问题。这时候,您可以选择我们帮您申报,为您提供一站式高企认定服务,省心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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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注:“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