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2.10.4 生产时间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4、生产时间[i]
生产时间就是资本处于生产领域的时间。生产时间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工作时期,即劳动者把劳动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时期,也就是资本处在劳动过程中的时期。工作时期和工作日不同,工作日是指一昼夜内工人在资本家企业中劳动的时间;工作时期是指生产某种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日的总和。马老师曾说过:“由若干相互联系并依次继起的工作日形成的这样一个工作日,被我称为一个工作时期。”[ii]
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以及在同一生产部门中各企业之间,工作时期的长短是各不相同的,这是由生产品的特性、企业的技术水平等条件所决定的。例如缝一件衣服所需要的工作时期只几小时,而制造一架机车却需要几十天的时间;甲企业生产一件衣服可以是五小时,而乙企业生产同样一件衣服则可以是三小时。
固然有些生产过程,例如在缝纫业中,生产时间和工作时期是相一致的。但在通常的情况下,生产时间除包括工作时期以外,还包括劳动过程中断、劳动对象受自然力独立作用的时间。在这个时间中,劳动对象置身于自然力的作用之下,经历了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理的变化。例如,在酿jiu业中,必须有一个自然的发酵过程;在木器制造部门,木材需要有一个干燥过程等等。
在生产时间中劳动过程中断、劳动对象受自然力独立作用的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产品的性质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例如在植林业中,这个时间可以长达几十年到一百年以上,而谷物生产则只要几个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对象受自然力独立作用的时间每以逐渐缩短,例如一般木材的自然干燥过程需时一年到两年,而利用电流烘干则只需几十分钟。当然,有些生产过程,例如谷物的成熟、林木的成长等,是“由永远不变的自然规律决定”[iii]的,很难缩短它受自然力独立作用的时间。
生产时间还包括资本处于生产储存物形态中的时间,因为一定数量的原材料、燃料、生产工具等的储备,是生产得以不间断地进行的必要条件。
在工作时期以外的生产时间中,由于没有新的劳动加入,因此不会创造出新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32页。
[ii]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70页。
[iii] 马克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