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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恒建筑实业有限公司被东莞市住建局红色警示

2023-07-25 22:33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全文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决定书

单位名称:深圳市瑞恒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NW8G46

2023年5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粤港湾华堂1号1号门楼、2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4号门楼、5号商业、办公楼、6号商业、办公楼、7号住宅楼、8号住宅楼、9号地下室(含基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发现8号楼附着式脚手架部分支承座缺失,首层水平桁架未两侧设置(检查时附着式脚手架爬升至24层);5号楼花架模板搭设周边防护高度不够等问题,对你司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编号为:东建改(02)字〔2023〕第0503580号),责令施工单位8号楼附着式脚手架、5号楼花架模板工程局部停工整改。2023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复查时发现,你司在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复工通知书的情况下,已浇捣5号楼花架模板工程,8号楼附着式脚手架爬升至27层,你司存在强行施工行为。

本机关于2023年6月26日向你司送达《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色警示处理告知书》,你司在规定的申诉时限内,未提出申诉。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2020〕26号)《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的规定,我局决定: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对你司作出“红色警示”一个月处理,在红色警示生效期间,你司的企业信用状态的状态类别调整为“限制投标”,程度类别调整为“可以限制”。

红色警示生效期间,请你司认真按要求落实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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