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覃美金不满梅启明告《梅艳芳》片方,与他割席直斥财迷心窍

已故巨星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在12月2日以一纸诉状将《梅艳芳》电影的出品方安乐电影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持有梅艳芳的商标,对方未经允许便开拍,已侵犯个人合法权益,因此要求立刻下架删除相关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

梅启明的做法在内地和香港引起群情激奋,绝大部分网友都痛斥他贪得无厌、无耻无德,而港媒甚至报道称,一向母子齐心的梅妈覃美金(98岁)都对儿子的行为强烈不满。

报道中指出,梅妈虽然平时与梅启明关系良好,但这次事件她事先并不知情,看到报道后很生气,直斥儿子把女儿名字注册成商标、想让《梅艳芳》片方赔钱的做法是财迷心窍。

“我当然不同意这种做法,他这是在干嘛啊!电影关他什么事,还跑去告人家?但是我阻止不了,他也没和我商量过,一直自把自为,财迷心窍。”报道中的梅妈如此说到。下图为港媒报道截图:


但是梅启明却立刻否认了报道真实性,还接受港媒电话访问称,目前仍与母亲同住,状告电影公司之前已告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没问题。“我的确持有商标,被侵犯了权益,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呢?我和母亲也没冲突、没误会,我们一起住,天天见面,只不过她最近要住院2个星期。”

至于要让电影公司赔多少钱,梅启明则说目前还没想好,这事日后再谈。

其实,梅艳芳在遗嘱中对母亲和兄长是有照顾的(尽管曾对她很不好),他们能领到数额可观的费用,但两人却想置遗嘱于不顾,贪婪地把所有财产据为己有,这18年来多次忌日闹场、强闯故居、当届烧纸、殴打保安、庭上闹事,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让自身成为过街老鼠般的存在。

毫不客气地说,梅艳芳最大的不幸就是有这样的母亲和兄长。尤其是梅启明,在梅艳芳刚死就想到把名字注册成商标,如今又拿着这个谋取利益,可见他从没把妹妹当亲人,只当是一件要榨干价值的物品,真是一种天下罕有的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