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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房产公证遭姐姐半路反悔?四兄妹矛盾不断

2020-12-07 20:49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吴建国反映,家中的老宅拆迁之前,他和三个姐妹曾经定了一份协议,可几年过去,姐妹们却反悔了,兄妹们甚至反目,这是怎么回事?

 

家庭协议:产权登记母亲名下,

吴建国是唯一继承人

 

林兰英的老伴早年过逝, 膝下有4个子女, 林兰英的户口登记在老四吴秋英名下。

老二吴建国告诉调解小组,

2015年他们家老宅面临征迁,

为了得到老宅完整的拆迁补偿,

母亲林兰英就必须把户籍

转移到老宅所在的地址,

这样他们家就可以分得四套安置房。

于是,吴建国召集家人开了个会。

 

吴建国的儿子吴斌:

我父亲的实际产权,有产权许可证的只有183平米,但是拆迁的无产权面积比较多,总的拆迁面积有483平米,拆迁办说你有办法找到相应的独立的户口就可以比较完善的安置下来,所以我们家里决定了用我奶奶的户口进行安置。

 

吴建国:姐妹反悔协议

 

据吴建国介绍,

老宅当时建设的实际出资人仅有他一人,

家中成员也都认可这一点。

因此一家人约定老宅拆迁后,

其中一套安置房登记在林兰英老人名下,

但该房屋产权与林兰英无关。

 

因此林兰英百年之后,

房产应由吴建国单独继承,

其他子女无权继承。

协议经过吴家四兄妹共同签字,

并且有第三方作证。

 

协议约定好后,老宅顺利拆迁安置了。

林兰英名下登记的这一套105平米的

安置房位于福州市福湾新城。

林兰英过世之后,

吴建国想要将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于是就需要三个姐妹一同办理公证书,

但是办理几天后三姐妹却突然反悔了。

 

 

大姐:母亲晚年

主要由女儿们赡养

 

那么吴家三姐妹在先前签订

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为何又反悔呢?

调解小组找到大姐吴梅芬了解情况。

 

老大吴梅芬称,

母亲的晚年主要由他们几个姐妹在赡养,

吴建国只承担了一小部分。

可吴建国的妻子反驳说,

他们夫妻俩先前工作都比较忙,

无暇照顾林兰英老人,

所以老人长期跟着老四吴秋英一起生活。

 

后来老人户口回迁了,吴建国夫妻俩就把母亲接回来住,紧接着家里要装修,他们又把林兰英送到大姐吴梅芬家中生活了三个月,并且每月支付4000元作为报酬。林兰英临终前的6个月,都是由吴建国夫妻俩照顾。

 

调解小组了解到,

除了协议约定的内容之外,

吴建国当时还提出愿意

补偿给三姐妹总共20万元。

 

老大吴梅芬认为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安置房,

自己应享有继承权,

她否认了之前签订的家庭协议内容。

调解员胖姐提醒她,

协议是具备一定法律约束力的。

 

大姐:姐妹受到吴建国的语言攻击

 

吴梅芬告诉调解小组,

除了先前提到的老宅之外,

吴家还有一栋祖宅又将面临征迁,

根据习俗,父母在几十年前

就把这栋老宅的产权转给了

唯一的儿子,即吴建国。

 

吴建国承诺:

只要三个姐妹配合他把公证手续办完,这栋还未拆迁的祖宅,今后若分到了拆迁补偿,吴建国愿意分配给三姐妹们作为报答。

为了让三姐妹们相信自己,

当时吴建国和他们订立了

第二份家庭协议。

 

吴梅芬表示她并没有撤回公证,

同意配合吴建国做产权变更。

就在此时,

老四吴秋英也来到了调解现场,

她也表示未撤回公证。

 

但她表示在她已签字的情况下,

却遭到了哥哥与侄子吴斌的辱骂,

她感到十分不满。

而在一旁的大姐吴梅芬

也表示自己有相同遭遇。

 

吴建国表示,

自己当时因为心急更改产权的事,

听到三个姐妹撤回公证,

才会在缺乏理智的情况下

对两个姐妹出言不逊,

在调解员胖姐的劝说下,

吴建国与儿子吴斌为此事向两个姐妹道歉。

 

老三:只愿谈利益分配

 

三兄妹之间的矛盾与误会已经解开,

但是关键问题还没有解决,

对于撤回公证一事,

仍需要找到老三吴美萍。

于是,调解小组与老三一方

相约来到了调解地点。

 

 

陈剑锋对祖宅为什么会过户到

舅舅吴建国名下表示疑惑。

 

陈剑锋认为外公外婆留下的财产,

应该由四个兄弟姐妹均分。

陈剑锋说他母亲吴美萍在照顾

外婆方面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四个兄弟姐妹在此期间关系淡薄,

因此他与母亲害怕舅舅吴建国反悔。

 

所以他想在祖宅拆迁后确定

会均分到四个兄弟姐妹名下后,

再帮舅舅吴建国做继承公证。

 

吴建国:愿意将祖宅均分

双方签订协议

 

念及到三个姐妹在父母的照顾方面

也付出多了很多精力以及对自己的帮助,

吴建国愿意将祖宅由四个兄弟姐妹均分,

三姐妹表示同意此方案,

同时也会尽快配合吴建国处理产权变更一事。

 

 

在仓山镇先农村民委员会的帮助下,

协议拟定完成: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吴中金、林兰英夫妇遗留下目前在吴建国名下的祖宅,按法律规定由其夫妇生有的四个子女继承,每人各继承四分之一产权。

吴建国等四个兄妹都表示同意,

并且进行签字画押,

现场的两位退休村民干部

也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

同时调解员胖姐建议,

作为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应该好好相处、互相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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