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9.3 政权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政权
亦称“国家政权”。通常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权力,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力保证其实现。有时也指体现这种权力的上述机关。政权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和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它是存在阶级或阶级斗争社会的上层建筑的主体。
国家政权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立法、行政和司法,国家政权有镇压和保护两个方面的任务。区别政权的性质主要看镇压谁,保护谁。剥削阶级[i]的国家政权是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镇压广大的劳动人民。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是为了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政权问题是革命的根本问题。“政权在哪一个阶级手里,这一点决定一切”。[ii]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对无产阶级来说,夺取政权仅仅是革命的开始。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镇压反动阶级的反抗的任务基本解决,必须把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个根本任务放到首位。
注:
[i] 奴隶主、封建主、资产阶级。
[ii]《列宁全集》第22卷,第3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