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专业技术人员必知:淄博市推出继续教育计划
为强化继续教育,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以下就是文件中重点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技能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公需科目
1.必修课20个学时,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治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等系列课程;选修课10个学时,包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品质发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人文素养、齐文化等系列课程。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年度积分”2000分以上的可按规定折算选修课相应学时。
(二)专业科目
1、必修课20个学时。需要在服务平台学习取得。
2、选修课40个学时。一是可以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学习或认定取得。
三、注意事项
1.必修课学习
公需科目必修课和专业科目必修课在服务平台完成。对于公需科目的学习,系统提供练习题,可先做练习再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对于专业科目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弹题提问,学员回答正确后方可继续学习。
2.补学
补学2017-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可在学习页面“2017-2019补学平台”栏目完成;补学2020年度以后课程的,可直接选择当年度课程栏目完成。
四、时间安排
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所需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