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
苏里南共和国(荷兰语:Republiek Suriname),简称苏里南(苏里南语:Sranan;博杰普尔语:Sarnam)。苏里南的国名源自当地原住民苏里南人,原为美洲印第安人居住地。1593年被西班牙探险者宣布为其属地。1602年荷兰人开始到此定居。1630年英国移民迁入。1667年英、荷签订条约,苏里南成为荷兰殖民地。1815年《维也纳条约》正式确立荷对苏的宗主国地位。1954年实行内部自治。1975年11月25日宣告独立,成立共和国。
苏里南总统为国家元首。根据1987年10月生效的苏里南新宪法规定:苏里南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国务委员会主席。拥有行政权,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部长会议(内阁)是最高行政机关,政府由总统、副总统和内阁部长组成,副总统任总理。对总统负责。国务委员会指导国家领导机关的工作,监督政府执行国民议会的决定。国民议会为一院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议会负责选举总统、副总统和制定法律。
一、约翰·费里埃 帕拉马里博首都区(总统)
二、亨德里克·鲁多尔夫·陈亚先 暂无资料(总统)
三、弗雷德·拉姆达特·米西尔 暂无资料(总统)
四、拉姆塞瓦克·尚卡尔 暂无资料(总统)
五、约翰·克拉赫 暂无资料(总统)
六、罗纳德·韦内蒂安 暂无资料(总统)
七、尤勒斯·韦登博斯 帕拉马里博首都区(总统)
八、上同七 (总统)
九、德西·德拉诺·鲍特瑟 帕拉马里博首都区(总统)
十、昌德里卡佩尔萨德·单多吉 帕拉马里博首都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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