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扔垃圾却被邻居批评,自家门口放垃圾都违法吗?
基本案情
垃圾味道大放在屋子里影响心情、楼层高不愿意下楼、杂物太多放在屋子里占地方,想想交的公摊费,自家门口这块地方应该合理利用起来,这些不愿意放在家里的垃圾正好可以放在门口,
可是把垃圾放在门口不到一天,隔壁邻居就在物业群里举报了这种行为,门口扔个垃圾怎么就突然被批评了,这违法了吗?
律师观点
生活中总有这种图省事的人把厨余垃圾还有快递盒、包装箱放在门口,甚至有人把鞋架搬出了家门,其实门外的公摊面积范围内无论是自家家门还是楼梯通道都是公共空间,私自占用不仅影响美观、阻碍通行,甚至会因为阻塞了消防通道带来安全隐患,公共区域私自占用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和邻居沟通处理不了的话可以向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投诉。
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检举或者拨打12345全国市长热线客服电话、96119全国消防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小区楼道属于消防通道,应当随时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和垃圾,像纸盒泡沫箱这种易燃物品属于火灾隐患,遭遇灾害时会严重影响他人逃生。长期堆放杂物也会滋生细菌,影响小区楼道內部卫生环境,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阻碍居民正常通行和生活。
在业主共有区域中如果每位住户都占用一点,美好的社区邻里生活环境将受到严重影响。所以该丢的垃圾还是要及时拿到楼下垃圾站进行清理,这样也有利于维护邻里和谐保持环境的整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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