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半为全
以半为全
《吕氏春秋·似顺论·别类》
【原文】
鲁人有公孙绰者,告人曰:“我能起死人。”
人问其故。
对曰:“我固能治偏枯,今吾倍所以为偏枯之药,则可以起死人矣。”
物固有可以为小不可以为大,可以为半,不可以为全者也。
【今译】
鲁国有个名叫公孙绰的人,他对别人说:“我能把死人救活,使死人复活。”
人家问他是什么法子,用什么办法能使人起死回生(回生之术)。
他回答说:“我素来就会治偏枯,本来就能治好半身不遂的病,现在把治半身不遂的药量增加一倍,加倍地下“偏枯”药,就能够救活一个死人,使死人复活了。”
世界上有些东西也就只能以大的分成小的来用,可以将全部的分成部分来用,而不能将部分当成整体来用。
【赏析】
偏枯:病名,半身不遂病。
公孙绰以为自己本来会治疗偏枯(质),只要下药的时候把药量(量)加倍,就能把死人治活。一个东西将它分成两半,而被分开的两半再合起来,必然不会像是最初的样子。
有些事物存在本质的差异,事物的质与量属于不同的范畴,不可混淆,不可做机械式的堆积、类推。
这则故事也称“回生之术”、“以半为全”、“偏枯之药”…本篇寓言选自《吕氏春秋》中的《别类》,“别类”就是凡事要分清类别,究其异同,不能混淆。
它很好地揭示了,把事物之间质的差别归结为数量差别的形而上学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