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防爆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EPS应急电源
试验时的温度
当根据本文件或第1章所列防爆专用标准试验时,试验应根据最高和最低工作 温度进行,试验温度 应为:
-对于上限温度,最高工作温度(见5.2)提高 10 K~15 K;
对于下限温度,最低工作温度(见5.2)降低5K~10K。
耐热试验
耐热性能应通过与防爆型式完整性有关的非金属材料外壳或外壳的非金属部件来确定,进行表17的试验。
热剧变试验
灯具的玻璃透明罩和设备观察窗应承受热剧变试验,试验时使它们处在不低于最高工作温度下,用温度为(10士5)℃的水,通过直径为1mm的喷嘴对其喷水,不发生可见损坏。
经常用一个装有10℃水的注射器(约10cm)来施加“喷水”,喷水距离及喷水压力对试验结果没有太大影响。
试验程序
进行试验时, 元件应 安装在拟使用的设备里,并保证试验用混合物与元件接触。或
安装在保证试验结果有代表性的模型中 在这种情况下,模拟试验应考毫元件附近的设备的 其他部件因通风和热效应可能影响混合物的温度和元件周围混合物的流动
应在正常条件下,或在专用防爆型式标准中规定的故障条件卜,表面温度达到最高值的对小元件进行试验 试验应持续到元件和周围部件达到热平衡或元件温度开始下降 为止
在元件损坏引起温度 时,应另加5个元件样品重新进行5次试验。 如果在专用防爆型式
规定的正意
下降
运行或故障 状态 条件下,一 个以上元件的温度超过设备的温度组别,则所有被试元
件应在其最高温度时进行试
5.3.3要要求的安全裕度应通过提高试验时的环境温度获得。如果可能,通过提高被试元件的温度或其他邻近表面的温度获得
对于I类设备,试验混合物应为 6.2%~6.8%体积比的甲烷和空气的均匀混合物。对于T4组混合物应是下列两者之一:
a) 22.5%~23.5%(体积分数)的二乙醚和空气的均匀混合物;
b)在进行点燃试验时,通过使试验容器内少量二乙醚蒸发得到二乙醚和空气的混合物。对于其他温度组别,应由检验机构决定选择合适的混合物
如果试验期间没有出现点燃,应使用其他方法点燃混合物来验证可燃性混合物的存在。
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GB 3836.1、GB 3836.2、GB 3836.3、IEC 60079
2.防爆标志:ExdeⅡCT6 2. Explosion-proof sign: Exde Ⅱ CT6
3.额定电压:AC 220V/380V 3. The rated voltage: AC 220 V / 380 V
4.主回路额定电流:20A~250A 4. The main loop rated current:20 A~250 A
5.支路数:2、4、6、8、10、12
6.支路额定电流:1A、3A、5A、10A、15A、20A、25A、32A、40A、50A、60A
7.防护等级:IP55、IP65
8.防腐等级:F1、WF1
9.引入口规格:G1/2~G3"
10.适用电缆外径:Φ6~Φ55mm
11.进线口方向:下进下出、下进上出、上进上出或上进下出
产品特点
1.壳体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表面经高压静电粉末喷塑处理;
2.本系列产品为复合型结构,主腔采用隔爆型结构,接线腔采用增安型结构;
3.采用模块化设计,各种回路可以自由组合。
4.内装有高分断小型断路器或塑壳式断路器,通过操作壳盖上的手柄而实现分合,
5.设有接通信号指示灯;
6.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可根据用户要求生产带漏电保护功能产品;
7.既可作照明电路或动力电路的配电或通断之用,也可作照明、动力配电或通断混用;
8.钢管或电缆布线;
9.可根据用户要求特殊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