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说话不利索应聘普工遭拒!残障人士也有就业权利,我们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
因说话不利索应聘普工遭拒!残障人士也有就业权利,我们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叶先生一直梦想着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在其中长期发展。然而,由于他的言语残疾,他的求职之路异常艰难。即使他有大专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但他依然四处碰壁,没有一个公司愿意雇用他。他曾经在惠州和深圳打工,做着一线岗位的工作,但月薪从未超过5000元。
今年2月初,他在上一家公司被以“言语障碍”为由解雇后,他看到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招聘普工,他希望能够得到这份工作。在面试时,他填写了入职表、试卷和劳动合同,并且盖了手印。但当招聘人员得知他的残疾情况后,他们立刻拒绝了他,并将他已填写的应聘资料收回。
“劳动合同都签了,为什么不要我呢?”叶先生当场就愤怒了,和招聘人员争执起来。这一幕让人深感心酸和无奈。他明明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但仍然因为自己的残疾而被歧视。这让人想起了许多在职场中遭遇不公的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排挤、被歧视,无法展示自己的能力。
对于叶先生来说,他的言语残疾并不是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的理由。他曾经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之前的工作中展现出了自己的能力。然而,他仍然被拒之门外。叶先生不满和愤怒,他选择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该公司向他道歉并赔偿一笔精神抚慰金。
就业歧视是违法行为,此做法违反《残疾人保障法》及《就业促进法》中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工作人员不得歧视残障人士的规定”。企业应该依据应聘者的实际能力、素质和工作经验来招聘员工,而不应该基于个人的种族、性别、年龄、残疾等方面的差异而进行拒绝或歧视。对于被歧视的求职者,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了解相关法律,保留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