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
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4、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5、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
6、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7、具有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省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3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
(3)近3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