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处理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来源及治理措施:
一、概述:
1、定义:指?
2、分类:
(1)按其性质分为:
1易燃有机物-遇明火即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包括烯烃类(如乙烯)、烷烃类等。
2有毒有害有机物-对人体和环境有危害的物质,包括酚类和胺类等芳香族化合物(如苯酚)。
3难降解物质-不易被生物降解的化学物质,包括多环芳烃(pahs)和二英等。
4持久性有机物-在环境中长期残留积累并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重金属元素及其无机盐和某些农药污染物等。
3、特点:
具有毒性作用;容易产生二次污染;难以回收利用;处理费用高;对环境的影响大;受气象条件的制约较大。
二、主要来源:
1.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使用的各种溶剂型有机化学品:
如汽油、柴油及其他石油制品中的轻质组分;涂料油漆中使用的稀释剂与增稠剂;塑料橡胶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增塑剂和软化剂等等。
2.燃料燃烧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
如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中的vocs含量均较高。3.垃圾焚烧厂排出的烟尘中含有大量的vocs4.工业废气排放vocs是工业生产过程所排出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污染物.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类工业企业迅速增加;特别是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非常快.因此这类企业排出的vocs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