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这些合同细节及条款
很多人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当中,觉得合同 条款复杂繁多。觉得里面的东西缓缓相扣,担心自己看不懂,一不小心就掉入到合同陷阱。毕竟房子是个大物件,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一个物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很多人都会紧张。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一下,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要注意哪些合同细节?
第一点、合同上的填空条款
合同上面的那些填空条款要认真仔细的看,特别是购房的总金额。因为这些都是人为的填上去的,怕乱中出错不小心填错了,小编有碰到在填写的时候,把金额的万字忘了写

第二点、定金
通常在签订和买卖合同的当天,买方都会向卖方支付一个购房定金。这个定金在《合同法》规定最多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如果有超过了就不是定金了,已经是首付款了。有很多买卖合同提现的交定金阶段,跟交了首付款阶段的违约条款是不同的。

第三点、首付款
这边的首款包含首付款的具体金额跟交付首付款的时间。有很多地方首付款是可以用来做房子的解押款的,有些地方首付款直接做资金监管到第三方,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要根据相应的地方政策做适度的调整。当然如果有钱一次性付款,一手付钱一手过户那就更好更简单了。

第四点、产权过户时间
过户时间一定要明确,比如说你产权解押注销完几天内过户或者是说几个工作内产权过户。或者是说直接规定多少号之前过户,比如说我们六月份卖的房子,直接规定6月30号之前去办理产权过户交易手续。

第五点、违约条款其违约责任明确
违约条款就是根据以上的一些内容列举出来的,比如说买方什么时间内付给卖方首付款?在这个时间段里,如果没有及时支付首付款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再或者约定双方在多久之内办理产权过户,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造成房子没有及时办理过户,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些也一定要明确,所有的合同有违约责任才能有一定的约束力。

第六点、房屋的交接时间及水电过户时间
所谓的房屋交接,就是房子在什么时间交给买方,正常很多地方都是在卖方收到全部购房款几天内把房屋交接给买方,具体这个几天时间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好写在合同里面。另外水电物业的一个费用交接,通常合同上面都有一个条款,让业主留一部分钱在中介方并且一个相应的委托,作为一个水电物业的一个预留金,这样即使业主没有时间去交物业水电费,中介方也可以拿着业主留给中介方的这一部分预留金自行去缴交交接清楚,这样既能避免业主的麻烦,也能避免买方的。麻烦。
总体来说买卖合同条款不会太复杂,所有的合同也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所有的违约条款也是针对于买卖双方的。只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把这些条款看清楚,基本上不会出现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