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去你妈的集体荣誉感,老子没有。政治老师想表达下看法

当因为一个人犯错而导致整个集体受罚时,管理者实际在干什么?
这种行为其实与资本家对待工人的措施不谋而合,其本质在于,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外部矛盾,转化成了工人之间的内部矛盾。本来一人犯错,会影响资本家的利益,属于是工人这个集体外部的矛盾,但是将惩罚施加给整个工人群体后,变成了工人之间互相憎恨,成为了内部矛盾。因此这个集体也就很难凝结成为一股力量,充斥着怀疑与憎恶。结果来说,得益的其实是资本家。
我看到一个观点是
虚假的集体:一个人犯错了,所有人都要受罚。
真正的集体:一个人犯错了,所有人都帮助他。
再结合一点我自己的思考,基于以下的几个前提,试着自己想一下这个问题
1.要从最根本的方面把问题解决,
2.必须要以正面的方法解决这个根本问题。
(正面指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不会有人因此产生负面情绪,并且事件之后所有人的生产力或者意志甚至会提升)
/*插一嘴,我觉得影响人的心情真的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心情状态下,所发挥的能量也大不相同。好的时候可能是至善至美的圣人,坏的时候却可能完全相反*/
首先要明确一点,我认为大部分的负面处理方法其实主要都是源于惩罚,但问题是,
1.为什么是惩罚?
2.什么样的人需要被惩罚?
3.惩罚可以让事情变得更好吗?换句话说被惩罚了的人会因此基于主观能动性痛改前非吗?
对于第1条,我认为其原因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惩罚,对于管理者来说是最直接能想到的方法,一种对“我”来说最容易想到,也对“我”自己没什么影响的方法,换句话说就是第一反应,不用额外的思考。其次,还能让“我”体验到掌控别人的痛快感,这也是一种促使“我”这么做下去的原因。
对于第2条,我们知道,罪犯不得不被惩罚,因为他们切切实实做了危害别人的事情,因此不得不惩罚,我们不能保证通过激励或者帮助的方式可以成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而如果他们真的没有意识到并再次回归社会的话,结果是可怕的;士兵也不得不被惩罚,正面激励存在的同时,如果没有惩罚的存在,是确确实实可能发生牵连他人的可能的。
那么,基于上述两个例子重新想一下以下场景,作为父母,你的孩子是不得不被惩罚的对象吗?作为恋爱关系中的一员,你的伴侣是不得不被惩罚的对象吗?作为老师,你的学生是不得不被惩罚的对象吗?
最后,对于第三条,试想这么一个场景,如果你作为被管理者,当你犯了错,并且意识到自己错了之后,是惩罚,还是意料之外的理解与激励能让你痛改前非并决心从此再也不这么做了呢?
最后,回到惩罚的这个问题,我认为作为管理者,第一反应选择惩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傲慢,一种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去为对方思考的傲慢,一种我比你优越,我可以掌控你的傲慢。
对于这件事情,我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平视”每个人。如果我们真的把对方放在了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作为一个“同志”,或者极端点,作为另一个“我”对待,那么以上所有的问题也将都不复存在了。
我期待着一个“我为人人”时代的到来。
个人拙见,存在一些理想化的幼稚想法,还望抛砖引玉,指出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