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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世界真的抄袭了我的世界吗?

2022-07-27 13:03 作者:迷你的创世神  | 我要投稿

此问题从来就没有过争议

单纯玩法的抄袭不算抄袭!

不论中美法律都是这样的

2014年美国一个游戏公司诉讼中国的三国杀游戏抄袭他们的游戏,表示除了游戏里的人物卡牌从西部英雄变成了三国英雄外,其余元素基本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DaVinci Editrice S.r.l.v. Ziko Games,LLC et alDaVinci Editrice S.r.I. v. Ziko Games, LLC et al)

然而这场官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审判,以原告败诉收场.法官的判决主要依据就是玩法本身不能被纳入版权保护范围.

而原告提出的点.不管是游戏的技能设计也好,关于血量和健康值的概念也好,都只是玩法的一部分而已.

中国的就更不必说了.你肯定举不出因为玩法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的案例.(迷你后来又上诉了,终审现在还没出来)

归根结底这个规定的理由很简单:如果玩法本身可以被版权保护.那会大大限制游戏制作者的创作.

试想一下,我做个就哒哒哒打枪,对面来个人就被我打死.我就可以拒绝全天下的人创作FPS游戏.我做个有个小人在地图上可以走路,出门可以打个怪物,只要有人创作RPG那我都可以告一笔.这简直就是荒谬至极.

再退一步说,游戏的本质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如何界定玩法的抄袭呢?我做个FPS里有血量这个概念,你的RPG里也有血量这个概念,那我能不能说你的血量概念是抄袭我并且要求你赔偿呢?况且我相信世界上不存在一个人能想出一个和现有的任何玩法都完全不沾边的新玩法出来,任何看起来全新的设计其实多半只是杂合了多种设计元素或者在某种元素上做了大量的改进而已.所以对玩法的保护只会让游戏创作陷入无限的扯皮,最终大家都玩不到更加优秀的作品.

其实抄袭的问题即使不考虑法律也应该辩证地

看待.

开头的判决可以请大家试想一下,<三国杀>该

很多人都玩过,没玩过至少也听说过.假使原告公司将它的西部牛仔主题的作品引进中国,能做到像<三国杀>这么风靡么?

其实很多的游戏作品,受限于开发者的知识和审美还有传播能力,受众多半情况下是有限的.如果有团队能够将一个优秀的玩法通过更好的本地化,更换题材,提高游戏体验等方式将他传播给更多的人,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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