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刑诉-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外国人的范围: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国籍不明的人、无国籍的人
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
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及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实施犯罪的案件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侵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的合法权利、触犯中国刑法,构成犯罪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 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行为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某些刑事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非涉外刑事案件
外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根据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外国司法机关请求中国司法机关为其他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的通报与通知
探视、会见在押的外国籍被告人
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押,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公开审理
限制出境和暂缓出境
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运用
外国籍当事人委托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涉外刑事诉讼中的送达
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