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同源词意义系统研究》摘录6-第一章第二节之二
《上古汉语同源词意义系统研究》
黄易青著,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一版一印

第二节 同源词的声音关系
二、确定古音字词古音地位的原则和视角
1.字词古声韵部类的确定
判定同源词间的语音关系,首先要确定每一个词的上古音(指确定音韵部类,不是指构拟音值)。
清代以来,从《诗经》及其他韵文中归纳韵部,以之为经,纬之以形声字的谐声关系,“凡同声必同部”,再加上利用读若、异文等材料,就基本可以确定每一个字在上古的韵部。
字的上古声纽的确定,因为声符在这方面的标音作用不精确,所以基本是以后世反切为定。
在黄侃古本音说的前提下,根据先秦语言文字材料,可以认为, 先秦后期确有细音。
但有两个因素使我们不用考虑洪细的区别。
(1)反映语词派生分化的谐声系统,声符与谐声字之间并没有规律性的洪细区别。
(2)同源词的语音关系,若在产生后有了变化,反映的是语音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源与流的关系,若是音变之后派生,其语音关系亦可纳于古今音变条理之中。
2.确定字词音韵地位的视角
(1)本读与变读
本读:一个词在派生时的读音
变读:记录他的声音的材料(谐声或读若、反切)反映的是变化了的音
判断词与词之间是否有同源关系,要根据它们的本读。特别是对战国文字材料中反映出的大量音变音转现象,要区别派生与使用(记录、传写)两个阶段的语音。
(2)本读与文字“谐声”的参差
有的字本来不是谐声法造的,而后人误以为形声字,却反过来根据形声法则来推导它们的上古音。
利用“谐声”材料来确定词的古音,应思考:
一、声符的多读。声符记录同形词时,其谐声字是否同音。
二、声符在不同时地的音值变化。
三、谐声字之间音同的程度。谐声造字时,谐声字与声符的音,究竟都是绝对地同,或是有的部类相近即可相谐。
四、“某声”的真实性。现代谐声材料,根据的是东汉许慎的解释。但许慎去谐声时代一千多年,他的解析未必尽合造字的事实。
甲、记录同形词的字其谐声字未必同声
A.独体字造字时就有一个形体而同时代表不同词的
B.不同的独体字因字形演变混而为一个形体的
乙、同一声符不同时地的谐声字未必同音
段玉裁说“同声必同部”,同时还有“古谐声偏旁分部互用说”。
A.谐声字在时地变化时,古音也发生了变化,声符作为书写的形体却古今相承、沟通南北。
B.形声字所记词语的音也在变化,声符之音与形声字所记的词音,二者之变化,不一定同步。
丙、同声符字音值未必严密切合
同一时地造的形声字,在造字时声符与字(词)音的关系,未必完全吻合。
丁、许慎的“某声”需要鉴别
有的因为谐声字与声符之间出现叠韵关系,更容易让人们相信“谐声”的说法。
(3)上古音与反切的参差
帮助推定上古音声类的反切上字,它们的分合与所切字古音的分合并非完全对应。
部分反切所归类与上古音的实际声类不对应,可能有的是被切字的原因,有的是切字的原因;其导致跨越界限的声音变化,可能有的在先秦已发生,有的是在汉以后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