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小 契约
圈地自萌,
世界观是架空的,文中提到的所有人都与现实中的正主无关,故事情节纯属个人臆想
以下故事叙述都是虚拟的,请勿上升
看个乐子就好,请勿较真,切勿当真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OOC
青年怀里揣着一叠厚厚的报纸,合上私印室破旧的木门。
“吱吱……”门被那双满是伤痕的手按在墙上猛地一弹,不安地在空中摇晃。灰暗天空摇曳着小雨,青年敏捷地避过水坑,借着落地的冲力推开废气工厂的大铁门。
“咔咔咔……”
脚步不紧不慢地走在废铁铸成的走廊上,铁格子网透着工厂的昏暗灯光,远处,传来人们的呼喊声,叫骂声,时不时有几声咆哮特别清晰。青年慢慢走进那群人堆里面,看着人们围着的空地中心,盘算着。
“砰!”沉重的拳头砸在孙权脸上,把他额头砸裂开,暗沉的鲜血从额头留下来,滑到眼前,在微弱的灯光下,反光几乎没有,像是黑的。
“这是狼人吗?!怎么这么弱!”
“打,给我往死里打!”
“混账东西,老子可往你身上注了钱呐!”
孙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很不幸,对手比他年长,也比他高大得多,还没等他看清人影,更重的一拳狠狠抽上来,冲断了他的三条肋骨。
“咔嚓!”
声音好清晰……这是孙权晕倒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人们蜂拥而上,对着这个失败的狼人拳打脚踢。青年看看比赛差不多了,大吼了一声:“号外!”
赌鬼们回头,灯光浓黑的投影笼罩着他们的眼眸,各色瞳孔散射着微光,莹莹看向那个青年。
“血族今日进行加冕!血契典礼马上开始!”
“血族今日进行加冕!血契典礼马上开始!”
……
赌鬼们一听眼睛一亮,放弃了对半死不活的孙权的折磨,纷纷从工厂出去到街上看乐子去了,青年则一口气从工厂出发,扯着喉咙嘶吼到街上,伸出那只有很多伤痕却没什么故事的手,扬出手中的报纸,破碎的声音环绕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城市上方。
他们推开了工厂的大门,空气从外面涌进来,不见得是新鲜的,并且带着一丝血族恐怖主义的血腥味。
这是地下拳场,人们专门找年幼的狼人参加比赛,五岁到十岁不等,孙权是最弱的那一个,因为他是个狼人和人类的杂种。
无限制格斗,打了就有钱,前提是得有命拿。
血族每在一个新王加冕时,就会让年轻的王签订一个血仆,当然其他血族也有血仆,但是王位继承人只有到加冕那天才能品尝到鲜血的味道,血仆一般都会被许久未见血色而癫狂的主人折磨死。
而疯狂的王会马上发动士兵寻找新的,合格的血仆,士兵为了找到这个人,将不择手段,同时,为了保住血族内部的秘密,每一个进入血族内部的血仆的家人也会全被斩杀,保护家人者亦会被斩杀,并且,提供不合格的血仆的那个人以及家族,也会被斩杀。往往这个时候,就是人死最多的时候。
为了减少人人类的消耗,人们每年内部都会抽签,选举一个人,以换取族群的安全,他们管这叫祭品。
孙权从冰凉的地面抬起头来,睁开眼,一片血朦胧,今天是血契典礼,他必须要去参加,因为他就是那个祭品。
而若是提供了合格的祭品,将在血族取得一定地位,成为人中龙凤,所以即便这件事风险再高,每年还是有无数人愿意来做这笔生意,比如孙权的拳场老板。
想想,孤身一人,还因为有狼人的基因杂揉,多强大的生命力,多完美的祭品。
是啊,真是太好了,他挣扎着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出工厂,朝着林立着黑色尖塔的教堂去。
黑色十字架上的耶稣并不想给一个杂种庇佑。
青年在人群堆里冲出来,脚踩在肮脏的街道上,不慎一脚滑了出去,滑进血族的士兵队伍里,怀里的报纸扬了一圈。
陈峥宇骑在马上,血色的眸子往下瞟了瞟,不满地瞪了卫队长一眼。
好香。
血从血管喷出来,溅了他一脸,饥肠辘辘的他闻了闻,瞬间分泌的唾沫填满了他整个口腔,但是高贵的血统让他不屑于使用这种血液。
他抬手擦掉了。
血留在黑色的街道上呈着浓黑的颜色,被四个黑色的马蹄踏过,轻佻的践踏着。一个小插曲,陈峥宇并不在意,他此刻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找到自己的血仆,然后恶狠狠的吸干。
吸干。
吸干。
队伍继续不紧不慢地朝着教堂进行着。
孙权用力敲了敲教堂的后门。沉重的大木门上雕着血族的家徽,算了,谁的家徽都与他无关,赶紧开门吧。
一声木质插销的滑动摩擦声,大门两边打开,教堂的仆人们在两边毕恭毕敬的站着,领头的娴熟带他进来,然后疗伤,沐浴,更衣。
孙权已经是第三个血仆了,距离陈峥宇上次解决肚子问题已经整整三个月。
可以说,生死难料。
卫队长紧张地注意着周围,由于寻找血仆的屠杀已经进行了整整三个月,现在所有人都很不满,上一个王已经被暗杀了,现在也随时会有人组织暴动袭击他们。
沉重的铠甲并不能防御他的不安,要是有人暴动危及到队伍,那愤怒的血族会将他撕碎。
前面传来人们的喊叫声,一支游行的队伍堵住了他们,领头的工人拎着打铁的锤子,哐哐砸在地板上,愤怒的向他们挥舞。
队伍停下了,卫队长指挥一个士兵上去企图恐吓他们,可惜,三五个人冲到士兵面前,把他的刀剑拔出,刁钻的刀刃穿过甲片的缝隙,把那个士兵残忍的肢解了。
惨叫声绝不于耳。
我很饿。
陈峥宇皱皱眉,刷一下抽出火枪,砰的一下,领头人的脑袋不复存在,人群没了主心骨,纷纷往后退。
孙权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很有可能是自己有生以来穿着最好的一次了。
但也是最后一次。
他才十岁,虽然因为狼人的基因,已经很高大,但还是个孩子,不懂什么叫死亡,但知道什么是死亡,但他无力挣扎,被看守用沉重的铁链拴上,控制他在房间活动的范围。
他听着教皇和信徒的祷告词。
他听着教堂为人们祈福的钟声。
他听到教堂正门打开,进行了一系列仪式,终于,他的主人——也就是陈峥宇进来了。
血色的瞳孔在昏暗的环境里,闪烁着饥饿的目光。
陈峥宇嗅了嗅,好香的血,纯粹的血统让他的神经不可避免的躁动起来,墙上投影着的犬牙只露出短短一瞬,便扎进了脖子里。
陈峥宇太饿了,他没有注意血仆到底是什么品种,他只看到这是个孩子,没有狼人标志性的耳朵。
血液流过他的喉咙,开始被他吸收。
他全身都开始燥热起来,他更疯狂了,把孙权按倒,紧紧把他抱在自己怀里,恶狠狠的吸。
孙权被他按到快要窒息,同时也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血液在急速冲一个方向流动,他想把身上那个癫狂的人甩下去,但是双手已经被镣铐控制住。
血流的太多,他开始感到眩晕。
陈峥宇吸收了一些,恢复了一些神智,他发现有些不对劲,他变得太兴奋了,同时对这些血液变得上瘾,他视觉终于反应过来在孙权身上扫视,这个孩子的体型可跟他差不多。
他反应过来了,这是狼人血液的味道,
他想马上脱身,告诉手下的人这个是个狼人,他很不满意,要在全城展开大屠杀。
狼人的血对血族来讲相当于兴奋剂,但一般气味不行,并且带来的副作用极大,血族不会找狼人,但眼前这个人偏偏血液很香。
孙权一晕,开始脱力滑下去,陈峥宇看着他,手一伸,把他接住了。
他已经对他的血液开始感到上瘾了,香醇的气味和兴奋所带来的快感也让他瞳孔放大。
他含了一口血品了品,血液从嘴角留下来,灯光晃着他苍白的面孔,上面划过一丝兴奋的微笑。
很久都没有见过这个品种了,有狼人血液的兴奋,有人类血液的香醇。
“小杂种……”他张嘴重新咬了上去。
他很满意。
仗着狼人的基因,孙权没有被陈峥宇抽干,全城的大屠杀没有开展,拳场老板如愿以偿获得一个高贵的身份。
按照家族传统,合格的血仆也理应会得到主人的照顾。
孙权从温暖的床铺里醒过来,外面有一个难得的晴天,淡淡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照到被褥上,陈峥宇坐在一边,拿着把刀,一下一下给他削苹果,不时给他掖下被子,血色的眸子一闪一闪,孙权缩在被窝里悄悄看,他好像没有大人们传说的这么恐怖。
因为他很满意,因此对这个小孩有了点怜悯之心,半饱着委屈了下自己,和孙权签订了血契。
怜悯之心,仅此而已。
孙权坐起来,害怕地目光看着眼前的人,陈峥宇斜斜瞟了他一眼,没说话,把苹果塞到他手里,起身走了。
“好好养着,我今晚还要喝你的血。”
这是他出门前给小孩的最后一句话。
掩上门最后一刻,房间里传来小杂种稚嫩的声音。
“是,主人。”
他一笑,哟,还挺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