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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 | “主人公”还是“主人翁”?

2022-10-20 17:11 作者:咬文嚼字杂志社  | 我要投稿

◎姚博士


问:我是一家网站新闻频道的编辑,一篇稿子中说“人民是当家做主的主人公”,其中的“主人公”是不是要改成“主人翁”?

——上海宜君路 卢 刚

 

答:要改。

由于“翁”和“公”意义相通,都可尊称老年男子,所以在古代汉语中,“主人公”和“主人翁”意思基本相同,都用来指主人或对主人的尊称。

在现代汉语中,“主人公”和“主人翁”词义出现了较大变化。主人翁有两义:一指当家做主的人,如康有为《列国游记·德国游记》:“德人种最繁盛,盖实与罗马代兴而为欧洲主人翁也。”二指文艺作品中的中心人物。梁启超《告小说家》:“柔靡者浸淫于目成魂与逾墙钻穴,而自比于某种艳情小说之主人翁,于是其思想习于污贱龌龊。”主人公,同“主人翁”第二义,指文艺作品中的中心人物。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这些书里的主人公,不再是才子+呆子,而是在婊子那里得了胜利的英雄豪杰,是才子+流氓。”

可见,在指“文艺作品中的中心人物”时,既可以用“主人翁”也可以用“主人公”;在指“当家做主的人”时,只能用“主人翁”,不能用“主人公”。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5年第12期《热线电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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