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臣的奏章给到内阁,内阁大学士负责在奏章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即票拟。然后票拟的奏章交给皇帝,皇帝同意的话,就让司礼监秉笔太监用红笔作批示,即批红。批红后奏章交给司礼监掌印太监盖章,盖章后的奏章具有法律效能,再下发给各部门执行。若皇帝不同意,则秉笔太监批示否决内阁票拟的意见,并将奏章送回内阁。可知司礼监权利大过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