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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肉是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不应受西方文明价值观影响!

2020-04-05 23:59 作者:江南西道大都督  | 我要投稿

文/鱼尾

近日,深圳人大一位人士的发言引发热议。原因在于,此人有关食用猫狗的发言。虽然此次深圳立法并未明确禁止食用猫狗,但此人的发言不免让人膈应。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这番话中,尽显对西方文明的亦步亦趋、顶礼膜拜之态。以西方的对错和价值观为标准,不顾我国长期食用猫狗的文化传统。

狗肉火锅

我国长期有食用肉狗的文化传统。《文子·上德》载:“犬豕不择器而食。”说明我国古代把吃狗肉看得和吃猪肉地位一样高。

而《文子·上仁》云:“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礼记·内则》上载有“犬宜粱”、“狗去肾”、“狗赤股而躁、臊”等内容。这些关于吃狗肉的经验之谈,说明在古代狗肉已是人们普遍享用的肉食品,而且形成了完备的烹制之法。

在我国古代,屠狗甚至是一种专门的职业。如汉初名将,汉高祖刘邦的心腹樊哙便是屠狗出身。沛县甚至还形成了流传两千余年的“樊哙狗肉”招牌。

西汉大将樊哙(剧照)

此外,自古以来,我国还流传有许多与狗肉有关的俗语、成语等。如“挂羊头卖狗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等等。

樊哙

这些都说明,我国自古以来狗文化、吃狗肉文化发达。食用狗肉就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有着悠久的文化积淀。而且,我国古人食用的狗肉,是中原土生土长的中华田园犬,并非后来从西方引入的各种杂交品种的宠物狗。

中华田园犬

西方禁食狗肉是有自己独特的天主教、新教等宗教传统和情节。国人不信这些宗教,没必要跟在西方背后邯郸学步,抛弃自己的传统,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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