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非案例分享
场外配资游离于监管之外,高杠杆属性放大市场波动,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证监会坚决予以打击。近年来,证监会支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判决了一批场外配资案件,现整理8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在此,证监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是违法活动,参与场外配资可能会血本无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期货交易,远离场外配资,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国寿安保基金分享案例一:
吴某非法经营案(出借账户模式的场外配资)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起,吴某经营广东益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益升公司),研发益升网平台,利用证券公司客户的账户为炒股客户提供配资服务炒股客户登录益升网注册为会员,将“保证金”转入益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益升公司为炒股客户提供“保证金”金额1至10倍的配资资金并按照“按天策略、免息策略、按月策略”的计算方式收取炒股客户的配资利息、交易手续费,从中牟取利益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益升公司共收取炒股客户以“保证金”名义投入的资金约38,114831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判决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国寿安保基金分享案例二:
林某、江某、赖某、杜某非法经营案(系统分仓模式的场外配资)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起,被告人林某作为福建万千恒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千恒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江某、赖某杜某作为各业务部总监利用“涨股宝APP”为客户提供股票交易账户(系子账户)。客户在“涨股宝APP”里的子账户上操作股票交易万千恒业公司在券商开设的母账户实时同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同时,万千恒业公司为客户提供本金了至8倍杠杆的配资资金,并按配资额收取利息。万千恒业公司通过赚取利息差和交易佣金差获利。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赖某、江某、杜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赖某、杜某、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三十八万元:被告人赖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四万元:被告人江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国寿安保基金分享案例三:
王某诈骗案《虚拟盘诈骗模式的场外配资)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被告人王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建立吉吉策略”虚假股票配资平台,并成立上海红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某以配资买卖股票可获高额回报为诱惑,诱骗他人向其公司账户入金进行股票投资,但被害人投入的资金并未进入真正的证券交易所,王某以此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2020年6月至8月,被害人向“吉吉策略”共计入金1,345,021元,出金328,646元,亏损1,016,375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据此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国寿安保基金分享案例四:
邱某非法经营案(期货场外配资)
[基本案情]
2018年了月,被告人邱某成立南昌氧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邱某在未取得经营期货业务许可情况下将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董某的期货账户作为主账户,并租用“知富通”分仓软件将董某的主账户分为多个子账户。邱某通过网站宣传等方式拉拢客户,为客户配资,使得客户在少量入金且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子账户从事期货交易。邱某则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赚取利差等方式获利。2020年1月至8月,南昌氧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入金2,698.124万元,手续费利润为4,303,041.42 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判决被告人邱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