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声入人心》遇上@谷大白话——大佬背后的TA们,也值得拥有姓名!

浓眉大眼的《声入人心》居然“@谷大白话”了!

最近阿汤哥出了一本书,上市没多久就“喜提”2.3的豆瓣评分0 0 何哉?栽到了译者的手里...

不知对于@谷大白话,小伙伴们是否像笔者一样经历了一个粉转黑的心路历程?开始的喜欢,是因为脱口秀等译制视频水准的确不错...但当@a土人 小姐姐站出来,才知道他不是一个人!


坦白来说,有团队一起做事不算什么大的黑料,但不给人家标注署名,甚至控评删帖就太过分了——这也是大家在豆瓣上义愤填膺地给阿汤哥的这本书打低分的原因...

没想到,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声入人心》的舞台上~
译配就得是无名之辈?
看过上一期的小伙伴,应该会对郑云龙那首《生死对决(confrontation)》的精分演唱印象深刻...不知大家有没有留下心理阴影,但这首歌却在戏剧圈掀起了一番风波~

原因正是在于署名——大龙唱的是中文版的歌,但中文歌词的译配周笑微却没有了姓名...

按《声入人心》的尿性来说,字幕中的歌剧和音乐剧都能混淆,能出现这样的疏漏也是见怪不怪了——但问题是,节目组不以为戒,反而接二连三地犯同样的错><

为什么署个名就那么难呢?
好在,这一回节目组展现了极强的求生欲——在小姐姐们的据理力争和业界的云集响应下,最终将署名信息加了上去:


不管怎么说,比起还在掩耳盗铃的@谷大白话 本尊来说,《声入人心》还是展现了一定的诚意...但愿能在未来更加走心,将对戏剧人的尊重落实在行动上!
隐身的译配不该真的消失!
对于中文版音乐剧存在的意义,业界其实有人在反思——这种类似于译制片的存在,到底是不是一种鸡肋呢?
笔者认为,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中文版连接了国外好剧与国内广大的人民群众,做好的话能起到很好的普及音乐剧的作用(在这个魔幻的时期,中文版佳作说不定还抢了原版引进的风头呢!
千万不要小瞧语言文化的障碍,或把希望寄托在每次只能显示几行的字幕屏上...通过神仙式的译配让演员在舞台上用观众的母语唱出来,才是最自然、最能令大众接受的表达方式~在原创力量刚刚学会走的时候,多站着巨人的肩膀上,用经济实惠的方式围观学习国外优质剧目是怎么跑的,不论对于业界还是观众都是好事!

把一种语言,毫不突兀地替换成另外一种语言,还要对上音乐的韵律和节奏——译配的难度可想而知!而最优秀的译配,往往是没有存在痕迹的,观众们会感觉唱的很自然,仿佛原来的歌就是用中文写成...但这背后却是无数的心血!简直就是在绞尽脑汁地施展语言魔法!
一本图书的翻译,大家都知道应该要有姓名,并积极为当事人鸣不平...音乐剧译配的署名权,不也是同样需要守护的吗?
对于译配者本人,笑微在朋友圈是这么说的:
即便把名字放上银幕,对我个人而言顶多是我截个图,发给我妈,我妈发个朋友圈美滋滋得瑟一下,而已。需要知道是我的写的人都知道。但我始终相信,对的声音需要发出,对的话需要有人说,只要说了就能被听见,这就足够。
好在,这一次译配小姐姐们的呼吁,大家都听见了!而#谷大白话侵权#一事,已经有1100+的热心群众申请创立微博超话,当事人也不得不做出回应:

结果其甩锅言论立刻被从业人士拆穿(小姐姐千万不要上他的当啊啊啊啊!

总之,从结果来看:《声入人心》已经初步整改,@谷大白话 却还在扯皮...但无论如何,创作者为署名权所发出的呼声的确经大家的口耳相传而“声入人心”,成为了各界的共识!
10块钱的“一个都不能少”
当然,需要留下名字的,何止是译配一个职位!
可能有小伙伴注意到了,笔者最近发的几篇文都是在怼主办——其实归根结底是某几家的操作太没有下限了...对于广大的从业者,笔者还是抱有极大的善意的~
这里就想实名表扬一个:《水曜日》的10元场刊真是太业界良心了!
换句话说——为了让创作者和幕后团队的信息被更多人所了解,这家主办方选择成本价,甚至亏本卖节目册~


而且,里面排版精良,内容也挺丰富...笔者也算是见过各种场刊:有贵死还限量的,有印马桶广告的,还有幕后团队只能通过插页介绍的(人齐已经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这么物美价廉的,《水曜日》的主办还是第一家!


坦白说,买了场刊又能干啥呢?除了拿给主演签名,纪念自己的观剧体验,恐怕莫过于看看有哪些幕后英雄在为演出默默付出着!TA们或许永远不会被聚光灯照到,但却值得被记录下来credit,哪怕只是被观众偶尔地翻阅、默念(和在心里表扬~



小科普:音乐剧的credit该如何标注
每当尝试翻译credit一词的时候,笔者总是会纠结——它的意思类似"署名信息"或"贡献名单",好像中文中没有能直接对应的词...
而西方那一套的要求其实非常严格~以大悲为例,各种节目册、宣传单和广告上都需要标注如下的credit:

当然,有些地方版面有限,可以插入简短版:

以上的信息来源于:https://www.mtishows.com/les-miserables-0,是大家申请演出授权的一个官方渠道...这些署名要求都会被写进合约里~同时,也有“夹杂私货”的条款,获得授权的演出必须也在公共材料上体现版权来源,并提醒观众不要偷拍偷录!

再次提醒:国外的版权控制可真的是很严格的!
根据小道消息,国内某巨头曾经拿了某部剧的学生版版权,却不加任何标注的对外商演——于是直接上了版权方的黑名单...这位霸霸不殃及池鱼已经算是不错了,想要再拿人家的一线版权?恐怕只能算痴人说梦~

最后危险发言一下:受到万千宠爱的优秀演员恐怕是业界最不缺的——这个行业就是这么残酷,也一直会有新鲜血液流入...可杰出的译配、主创、制作人等职务却是非常稀缺且极难培养的!TA们不是最耀眼的,甚至看起来有点冷门,却做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
而给予credit,恐怕是对于舞台工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TheatreBomb-剧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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