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妻子持刀家暴,不敢回家躲酒店,无奈申请人身保护令
提起家暴这个词,估计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丈夫对妻子施暴,因为在生活中,无论是身体还是金钱方面,这些人都是弱者但是今天要说的这件事恰恰相反,施暴者并不是丈夫,而是妻子,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近日,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发布了《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一条人身安全保护令,令人想不到的是,其保护对象是一位遭受家暴的丈夫。
据悉,此前男子徐某因家庭矛盾,被妻子持刀威胁,多次遭到家暴,不得不躲在酒店内不敢回家。无可奈何,徐某只好报警,因担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徐某遂向宝安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家庭暴力。
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上传到家事纠纷智慧联调系统中,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部门取得联系,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并向双方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深圳宝安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贺琼表示,基于持刀行为的冲动性、危险性和后果的不可预测性,宝安区法院对持刀行为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决作出后,法院安排心理顾问与徐某妻子进行对接、沟通及疏导,引导她以冷静、平静的心态解决家庭矛盾。
此事曝光后,网友们也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真想不到,一个男人被老婆欺负成这样。有网友说:家暴不能分性别,男女都可能是家暴的受害者。还有网友说:这个男人一定是个好男人,如果论体力,女人一般都不是男人的对手,这个男人是为了容忍他的妻子才这样做的。
对于这样的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