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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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市属: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B1—B9号综合受理窗口
端州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北路8号海湾花城B6-B7幢一层城西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鼎湖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高要区: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广新1路139号卫健局办公楼202室
四会市: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商业大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市行政服务中心1-12号综合业务窗口
广宁县:肇庆市广宁县城南大道10809号公共服务中心三楼10-17号综合受理窗口
德庆县:肇庆市德庆县德庆大道17号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西边1-6号综合服务窗口
封开县: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府前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1-5号综合窗口
怀集县: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路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11号综合受理务窗口
高新区:肇庆高新区建设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1-23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可通过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办理地点中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