冂凵(jiongkan)告诉你:毒品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
(三)毒品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
毒品犯罪与故意杀人犯罪、故意伤害犯罪、抢劫犯罪等不一样.其危害 后果、犯罪情节主要体现在毒品数量上。因此,毒品数量无论是在一般案件 的量刑中或者死刑适用中都起着主要作用。但是,毒品数量又不是决定是否 判处死刑的唯一情节。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死刑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毒品犯罪案件死刑适用的重点
死刑适用的对象应该限制在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被 告人。主要是:(1)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2)毒 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 子。(3)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 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
2. 毒品犯罪适用死刑依据:“数量加情节”
(1) “数量加情节”的基本理由: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应当切实贯彻宽严 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数量加情节”的原则。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 重要情节,但不是唯一情节。对被告人量刑时,特别是在考虑是否适用死刑 时,应当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 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做到区别对待。实务中,审理毒品 犯罪案件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应当结合本地毒品犯罪的实际情况和依法惩 治、预防毒品犯罪的需要,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毒品死刑案件的典型 案例,恰当把握。量刑既不能只片面考虑毒品数量,不考虑犯罪的其他情节, 也不能只片面考虑其他情节,而忽视毒品数量。
(2) 数量优先,情节修正的死刑适用模式: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对被告 人是否适用死刑,首先是考虑其毒品犯罪的数量是否达到死刑适用标准,然 后根据犯罪的其他情节进行修正
一般情况下,数量达到死刑适用标准的,就要适用死刑,反之.未达到 数量标准的,就不适用死刑。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数量以外的其他情节起 修正作用:一是数量够但不适用死刑。对虽然已达到实际掌握的判处死刑的 毒品数量标准,但是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不判处死 刑。二是数量未达到但可以适用死刑的情形。对毒品数量接近实际掌握的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但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也可以判处死刑。三是 数量达到死刑适用标准,但具有双向处罚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毒品数量 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宽处罚情节的, 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决定刑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慎重。
冂凵(bybgq.cn)刑法条文理解适用与司法实务全书
摘自《刑法条文理解适用与司法实务全书》 根据刑法修正案1-10编定